
在因产品质量问题闹得沸沸扬扬之后,金浩茶油公司道歉了,也承诺将承担责任,但作为食品安全监督主管部门的湖南省质监局,却似乎要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日前,湖南省质监局副局长甘跃华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回应称,“湖南省质监局没有信息公开的权限,必须由国家统一公开发布”。但与此同时,湖南省质监局官网则将8月20日发布“全部及格”的抽检结果公告悄然删除。
面对“新华视点”记者的专访,湖南省质监局开始“开诚布公”的推卸责任,一会儿声称“多次责令企业公开相关信息”,一会声称“自己无权公开”将责任推到上级主管部门,言外之意——反正责任都是企业和上级的,与我何干!这样“明哲保身”的态度,自然引起了民众的不满,有网友批评的好:“往下推给公司,往上推给国家,反正自己一点责任都没有,那要你干啥?”
公众通过媒体一步步的追问,逐渐弄清了“金浩茶油”事件的来龙去脉,即使当初秉持“不公开是为了维稳”这一著名论断的质监部门始终没有进行公开,事件还是天下大白。可以肯定的是,公众与企业、质监局持续的角力过程,浪费了大量的社会资源,使得消费者长达数月备受潜在威胁,并导致了政府公信力的丧失,而这些不必要的牺牲,原本均可以通过政府的及时公开予以避免。
时至今日,民众的视线已经从“金浩茶油”事件本身,转变到监管部门对这一突发事件的处理态度与作为上。湖南质监局是否像网友评论里所说的“责任重大”?不妨让我们再次回溯事件的部分细节。
今年3月,部分茶油被查出致癌物质“苯并芘”超标6倍后,湖南省质监局并无声音,而正是这一漠视消费者知情权、生命健康权的行为,间接导致了有害产品仍在全国热销。而后在企业长达半年的“秘密召回”期间,质监部门又始终未能督促企业变“秘密召回”为公开召回。最值得回味的一幕发生在8月20日,在金浩公司发布声明“辟谣”后,深夜湖南质监局不辞辛苦的发布了“茶籽油生产加工企业专项监督检查结果”,其中金浩茶油被列为“合格产品名单”。即使金浩茶油被媒体曝光后,前去采访的《法制日报》记者竟还被要求回家等候“审批采访”的结果。
这种应对突发事件的态度与以上政府“作为”,是否应当被问责?即使放下湖南省质监局是否存在“选择性发布信息”及“帮助企业捂盖子”不说,仅凭其研发“维稳论”、“采访审批论”就应当受到应有的责罚,更不用提近半年来对公民基本权利的漠视。对谬误的打击,就是对公民最好的救济,也唯有清除巢穴之蚁,才能保全千里之堤。严肃问责此事,不仅能使公众和受害消费者得到些许安慰,还可以有效地防止更多的“金浩茶油”出现。一个“无权公开”开心的活下去,千万个“无权公开”就会站起来,仅从这个角度上讲,尽快对金浩茶油的监管者启动问责,就是对公众最负责任的行动。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张军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