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因为网上有敏感“新闻”,有些东西自然不许说,不让说,遭遇“屏蔽”也就在“情理之中”了。但各种报纸应该是“党的喉舌”,谁还敢封锁?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权人。10月20日《扬子晚报》载有一则江苏盐城市“城管局长殴打小姑娘”的新闻,就照样被“屏蔽”。当地报摊主反映,有人“一大早就一口气买走了报摊当天全部的《扬子晚报》”。(10。21日《扬子晚报》)
这条管制民众眼睛的新闻,实在折射出某些地方政府一种带有普遍性的施政状态——“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盐城读者们买不到当天《扬子晚报》,为什么不就近向他们的“父母官”讨个说法,而要舍近求远向没有施政权的报社投诉,表达他们的气愤呢?“城管局长殴打小姑娘”的丑陋,官员当然要视为“抹黑”,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关系官员的整体形象,关系“维稳”大局。“维稳”压倒一切,当然是不许百姓知道的,把民人眼睛蒙起来自然就是一种“维稳”举措了。以政治高度来看这个问题,便形成了一种利益共同体,结成了一条共同的“防线”。
在现代社会,恶意收购报纸本应是见不得人的事,但他们干起来不是躲躲闪闪,而是雄纠纠、气昂昂“开着公车”到报摊大明大白去干的。他们怎么就有这种无所畏惧的“气概”呢?无他,是民人在霸王权力下,一不在意就遭遇灾难。比如,那些小摊小贩,一有城管员看不顺眼,抬腿就是一脚,让你那水果青菜满地翻滚;再比如,叫你拆迁你还讲价钱,推土机就开过来了,跳楼、自焚也没用……至于手里有权的大贪官,一不在意被小偷偷出他们的赃款,或是二奶在后院“揭竿起义”,才会受到惩罚。这种恶意收购报纸之类的违法乱纪行为,就是微不足道的“小意思”了。他们敢于违法乱纪,更由于其成本基本为零,动不了他们一根毫毛。
收购让官们不喜欢的报纸,可谓之愚昧的愚昧术,但恐怕还算是“文明”作为,要是凭其手中权力,对那篇写“城管局长殴打小姑娘”的记者,实行“跨省抓捕”乃至“通缉追捕”,你又能奈何于他。
有一则来自美国的新闻:驾车去超市购物,因为停车时间超过5分钟,就被检查员毫无商量或说明的余地,立马就开出了一笔相当可观的大罚单。他们是按照规矩办事,一旦检查员不按规矩罚款,或有徇私舞弊之情节,轻则“下岗”,重则追究刑事责任。(2010年第7期《年轻人》)难怪那些国家的公民或官员之所以那么上规矩,就是因为他们,无论是官是民,都得按规矩办事,是规矩养成了他们不敢违法乱纪。
我们也有一套又一套的规矩(包括法律法规),首先是官员们可以公然不按规矩办事。在他们眼里,规矩只是专门用来“规矩”老百姓的。于是,规矩就成为一张手纸,或者成为权力者玩弄于股掌之间的扑克牌了。
当然,根本问题是,没有以民主为核心的政治体制改革,权力的张扬是不可能得到根本改观的。这大概还需要待以时日。我们能不能求其次,能够真正依照已有的规矩办事,而且实行官员犯法与民同罪这一古来就提倡的“公平”,这个社会大概也能变得好些吧。
稿源:荆楚网
作者:曹友琴
瀵逛笉璧凤紝鎮ㄨ璁块棶鐨勯〉闈笉瀛樺湪鎴栧凡琚垹闄!
10 绉掍箣鍚庡皢甯︽偍鍥炲埌鑽嗘缃戦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