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县委报告说:王晓春书记专门听取了镇东乡党委、政府的汇报,并责成专人处理此事,连夜进行督促整改。镇东乡对供养保障金发放情况进行了核查、纠改。复核清查出3个村19名分散供养的五保户扶助金没有足额发到位,连夜制定了补发表,1月8日前将拖欠和误发的扶助金发放到位。(1月11日 人民日报)
为了讨回被截留的扶助金,被踢来踢去的五保户奔波了好几年
作为今日网评热点,对巴彦县镇东乡截留国家下拨的五保户生活扶助金这一“雁过拔毛”的行径,大家齐砸砖头可谓人心所向。再瞄一眼自己那篇没写完的稿子,还是有话想说:五保户不是天鹅肉,那么“瘦”的扶助款也下得去嘴。而且,一截就是6年。对于这一事件,究竟适合哪种定性?是问罪,还是追责 ; 还是做出“深刻检讨”了事?对此,应该彻底予以厘清。
这绝非工作失察、失误那么简单,完全可以和大街上的“拦路抢劫”有一拼。“抢劫”一直是国家严打的重罪,这连续6年地截留(不足额发放),难道不是“拦路”打劫吗?如果说到不同,不过是有公章和没有公章的公家和个体的区别罢了。难道在公权力的光环下,这种公开“截留”就不是打劫、犯罪?而只有大街上的打劫才算“抢劫罪”吗?在我看来,不仅同样应该治罪,而且还该罪加一等!
再听听巴彦县委宣传部负责人说的一番话:“五保户生活扶助金的发放问题是‘高压线’,我们对这项工作监管得很紧,每年都要进行专项检查。”事发的上级的上级机关非常清楚有“高压线”一说。言外之意,有关部门深知“五保户生活扶助金”是党和国家给五保老人、低保户的保命钱。所以他们才“监管得很紧”。而且,“每年都要进行专项检查”;而且“镇东乡的问题我们县领导早就知道,我也接待过五保户上访代表。县委、县政府还安排监察局、检察院、公安局的人员到乡里调查过。”完了呢?接待过、调查过,就完了?
这些年来,五保老人们往返县、市有关部门,反映了不下数十次,就被解决成这个样子,一次次把老人们当皮球一样踢来踢去,如此严格的监管,还能连续6年截留。若非如此,岂不是五保户们一分钱也见不到了?难怪那位68岁的王凤悟老人被乡财政所的干部教育道:知足点,否则一分钱不给还要把地收回呢。现在这件事被曝光了,县里连夜进行督促整改;乡里连夜制定了补发表,1月8日前将拖欠和误发扶助金发放到位,成年累月解决不了的“老大难”能一夜搞定,过去的问题究竟出在哪个环节?是不是个连锁链?镇东乡已经把责任推到了村里,那位郭书记给出的说法是:“我们每年都把生活扶助金及时、足额发放到村里。”但村干部对此回答的却是“这次补发的钱是刚刚从乡财政所领回来的。”到底孰是孰非?到底谁在说假话?
据悉,哈尔滨市民政局、财政局对镇东乡五保户生活扶助金的发放问题已经展开调查。对于相类的这种调查,公众已所见多多,习以为常。就算强力介入的我们的党报也不过是提出了“截留‘保命钱’,到底谁担责?”这样的问题。谁担责?担什么责?担责到什么程度?在“雷声大,雨点小”的常态下,是一次次地湿不透地皮,练大了为非者的胆量。也因为我们的重拳难得一挥……
以我之见,该担责的对号入座自不必说。更不能放过的是那些该治罪的,不能因为披着公家的外衣,就被网开一面。因为这种对五保户扶助金的公然截留和大街上的打劫没啥两样。理应也必须问罪!而不是例行公事般地下些“严重警告”、“深刻检讨”的毛毛雨。
稿源:荆楚网
作者:浏星照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