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超载,根本没利润”,河南天价逃费案再现货运超载“潜规则”。这10个字成为中国公路运输的基本特色。也正因为这10个字,河南禹州农民时军锋不但面临牢狱之灾,而且这一辈子也算就此交代了。(见1月18日《中国青年报》)
“如果不超载,根本没利润”,究竟怎样个“没利润”?请听长期从事沙石货运的王老板一席话:这主要是因为市场上有不少超载特权车存在。这些特权车因为与治理超载部门有特殊关系,可以顺利躲避罚款和收费,或者只需交很少的罚款和费用,因此其运输成本明显降低,正常运营的车没有利润,他们仍然可以挣钱,在竞争中具有价格优势。而这些特权车的存在,将货运价格整体压低,其他车辆如果不超载,根本就没有利润可赚。
时军锋的四辆“军车”就是特权车,全程高速,关系疏通以后,自然安全系数增至最大。于是,他的每辆车平均按70吨的运量来计算,每吨沙子毛利按50元计算,跑一趟的毛收入也仅有3500元,除去油费、司机工资和车辆折旧等保守成本2000元,剩下的仅有1500元左右。而按照中原高速平顶山分公司总经理助理金煜伟的算法,平均跑一趟活儿需要向高速公路交费3126.1元。这就是说,时军锋如果完全按标准交费,他的车拉一趟活儿还得倒赔1600元左右。
高速路倒赔,一般公路呢?按规定有关部门对于超限车辆采取的处罚要么交纳近万元的罚款,要么将超载货物卸下,交几千元的卸车费。不管咋选,结果都是赔钱。于是,“潜规则”出来了,有的车主想办法与治理超载的交警和有关部门搞好关系,每月固定交7000元,获得不被查处的权利。有的呢?就会像时军锋一样铤而走险,通过假军牌来偷逃费用。
守法运输赔钱,违法运输才赚钱。这种现象的背后就是中国公路成了收费吸金的“机器”。中原高速平顶山分公司对时军锋两辆货车8个月通行2361次计算出368.2万元的过路费,就是一个很好例证。这种局面早已存在多年,并没任何改观迹象。虽然2009年5月河南撤消了158个二级公路收费站,对于货运成本有所降低,但是货运超载“潜规则”似乎并未改变。上述王老板的情况反映并非一般过去时,而是一般现在时。真是不可想象,面对到处都是建筑工地的实际,那些不可计数的沙石都是怎么被公路“吸金”后身价没变却又如期变成建筑物的的?
我们不禁要问,货运超载“潜规则”是秘密么?肯定不是,可是大家都熟视无睹,也都麻木不仁,就让这种“潜规则”变成必然的存在,听之任之。难怪,利益的钩心斗角之下,“天价逃费被判无期”这个怪胎总算如期而至。仿佛,一下子我们每个人又惊得无处可逃。
稿源:荆楚网
作者:朱永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