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卫生部印发新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细则》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细则》将于2011年5月1日起实施。(3月23日《京华时报》)
看来,为社会广泛关注的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真的要付诸实施了。这一规定是否能够严格落实还有待观察。正好,在3月23日的《中国青年报》上,科普作家方舟子发表了一篇题为《假如你害怕核辐射就戒烟》文章,给我们上了一堂实实在在的科普课,从中也看出在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必要性。
方舟子说,其实,在日常生活中,可能对人体造成伤害的核辐射无处不在。高空飞行每小时辐射约0.01毫希。从X射线扫描仪接受的辐射为0.0001毫希,一次骨密度检查的辐射量为0.001毫希,一次胸透拍片为0.1毫希,一次全身CT为10毫希。而“如果每天抽1包半的香烟,一年下来,受到的辐射量相当于做了300次X光胸透。”
在日本发生9级大地震造成核污染的情况下,人们谈核色变,核污染问题引起全世界的关注。如果吸烟不仅含有一般的有害物质,而且还含有核辐射,这就更加需要引起重视。因为,如果个人吸烟是在“辐射”自己,但在公共场所吸烟,不仅是在“辐射”自己,也同时在“辐射”他人,那就侵害了他人的权益。这样的侵害,当然应该禁止。
实际上,人们对生活中存在辐射的认识,也并非完全无知,比如要尽量避免X射线,许多人就非常注意。可是,对于在香烟中也含有辐射物质,知道的人就非常少。普及这方面知识,有利于戒烟禁烟,方舟子写了一篇非常及时的科普文章。
有的人见远在千里之外的日本,出现了少量核辐射,就紧张得要命,慌慌张张地抢购“谣盐”,可是对于自己每天都在生产接受吸烟“核污染”却不重视,实在有些可笑。如果以前对此无知,也就算了,但知道后还是我行我素,甚至还在公共场所制造“辐射”,就不可原谅。在公共场所吸烟的行为必须制止,在公共场所禁烟,政府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强制执行。
稿源:荆楚网
作者:赵光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