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25日批转了住建部等16个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意见提出将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2015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0%以上;将限制过度包装,探索建立包装物强制回收制度;已运行垃圾处理设施将进行年度考核评价。(4月26日《新京报》)
垃圾处理是居民每天都会遇到的生活问题。随着社会的进步,对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是必然要求。为此,人们适当增加垃圾处理开支也是应该的。可是,这样的收费,也要防止演变成只收费不处理,成为地方政府又一赚钱渠道。
笔者这样说是有一定根据的。过去人们生活用水,只需要为购买清水花钱,排出的污水并不需要花钱。现在一比一,使用了多少自来水,都要支付同样数量的排污费,每月水费的开支因此翻了一番。但是,有的地方只收费并没有对污水进行处理,穿越城市闹市区的污水沟依旧臭气熏天。即将收取垃圾处理费,会不会又成只收费不处理?
如果垃圾处理收费又变成只收费不处理,那就是乱收费。这样的收费,和环保没有关系,只不过增加了地方政府一个堂而皇之乱收费的借口。在大力倡导提高国民收入的今天,无端增加居民的经济负担,无疑是非常错误的。
因此,假如要实行垃圾处理收费,那么有必要先对其他环保收费项目进行一次清理,看看是不是名副其实落到实处。如果那些环保收费项目,只是落实了收费,并没有投入环保改善,就要进行纠正。不纠正过去打着环保旗号的乱收费,人们也不可能支持垃圾处理收费,谁知道这是不是又一个骗钱阴谋?
只收费,不进行环保改善,是典型的掠夺行为。这样的行为由头越冠冕堂皇,越显得卑鄙无耻。所以,必须有防止只收费不办事的有力措施,才可以出台垃圾处理收费政策。没有严格的行政监督机制,就难以防止有的地方政府养成只收费不办事恶习。只收费不办事恶劣行为,严重违背了执政为民承诺。
稿源:荆楚网
作者:赵光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