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焦点访谈》5月15日播出《茅台镇上的强迁之痛》,主要内容为茅台镇百家合法商铺5月1号突然接到通知,要求2天内搬迁,经济损失没人管。许多商户未按时搬迁,镇政府派出由城管、公安、工商等组成的执法队,每天巡查阻止这些店铺营业,甚至强扣店铺货物,拿棍锤砸东西。副镇长袁仁涛对此回应称系依法行政,并不存在违法。
关于茅台酒,先前就惹出不少争端。从茅台贴的“国酒”标签,其实并没有获得“官方许可证”,到后来的茅台涨价风波以及中石化广东分公司用巨款采购茅台。这次是茅台镇政府为了打造中国第一酒镇的品牌,强行要求环茅南路所有商铺都必须卖当地产的白酒,不卖酒的商铺则要立即搬走。在这一事件的背后所涉及的行政执法问题,从中我们可以看到公权力蛮横干涉公民合法权益的行径。
在商户全然没有准备的情况下,政府的一纸行政命令,就强行要求他们在两日内立即搬迁。商户们哪还能保持淡定?因而纠纷频起,成了无可避免的事。政府的通知里也没有看到解决搬迁损失、考虑生活补偿的具体措施,这样显失公平的决定又何能出台?折射出我们社会缺乏公众充分参与规划的制度,没有一个容纳普通人利益诉求的通畅渠道。不少官员头脑中压根就缺乏这样的意识,常常不计成本和后果,做出“拍脑袋”的决定,这种执法缺少起码的正当性与合法性。
环茅南路是一条已有多年历史的繁华商业街,岂能说般就般?抓特色建设,提升茅台镇形象,是个好事,但商户们所涉及一系列利益问题,时间精力成本都不能不考虑。如果是为了抓政绩、为了依顺上级的提议,不顾老百姓的感受。民生、以人为本理念全然变质。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教授也曾指出,行政执法是十分严肃的事情,一切行使权力的方式和程序都应当依法进行。强扣店铺货物、拿棍锤砸东西等种种暴力行为,副镇长竟称系依法行政,并不存在违法。实在低估大家的法律意识,挑战公众的智商。
茅台镇镇政府打着“中国第一酒镇”的旗号就贸然而为,忽视商户吁求,逾越了权力的边界。商户的合同契约在行政命令下毫无约束力,法律在行政命令下显得孱弱无力。老百姓的私有财产,凭什么说搬就搬呢?不顾百姓利益,所谓为了多数人的利益,很多时候就是为官者少数人的利益。
地方政府搞特色建设,提升形象,这样以权谋私,以政欺民,以暴治暴的执法方式,不但提升不了茅台镇的形象,而且有辱“国酒之乡”的美名。据当地不少民众表示,认为其实现在这样就挺好的,没有必要刻意去打造什么白酒一条街,反而破坏了茅台镇的古朴风貌和传统酒文化!
稿源:荆楚网
作者:叶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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