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临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副局长李富得醉酒驾公车交通肇事将阳某父子2人撞伤,事后李富得被免职。为此临桂县财政“借款”133万多元给县住建局,帮该副局长交通肇事“埋单”。12月19日,临桂县财政局相关部门负责人称借款尚未归还。(12月20日中国新闻网)
副局长酒驾撞人,政府财政赔钱,怎么看上去都让人心里堵得慌。因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酒驾撞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我国的财政制度也有着严格的规定,那就是专款专用,即便有特殊使用需求的开支,也必须要经过人大的审批,征得纳税人的同意后方可使用。很显然,广西临桂县发生的“财政赔钱”事件,已暴露出严重的违法违规乱象,必须依法严惩。
住建局副局长出事,往小处说有损干部形象,往大处说有损地方政府形象,临桂县领导本着息事宁人的做法,批准了县财政局的赔款报告,原本也在情理之中。如果当事副局长将财政赔款的“窟窿”及时堵上,所有的“交易”都在暗地里运行,公众断然无从知晓。之所以引发舆论热潮,关键在媒体的“穷追猛打”之下,事件显露了“原形”,这也让人感觉到一种危机,倘若媒体没有介入,“交易”没有曝光,“财政赔款”是否会安然无恙,甚至不了了之?
一味指责财政局的赔款显然有失公允,在临桂县领导签字同意赔款的前提下,财政局怎能不遵循?当然,表面上住建局和财政局之间有协议,财政局是“借”款给住建局,用于副局长李富得的民事赔偿。李富得将两套房子抵押给县住建局,约定拍卖后的钱再归还财政。只是这“有借有还”看似无伤大雅,却极大地损害了法律尊严,也是对广大纳税人权益的公然践踏。
酒驾撞人原本就性质恶劣,理应追究责任,竟然上升到“财政赔款”的层面,临桂县对官员的“庇护”,无疑是对政府形象的亵渎。与此同时,还暴露出财政管理的漏洞,以及政府官员权利的滥用。在严惩违法违纪乱象的同时,有必要进一步完善财政制度,并开通举报渠道,更为重要的是及时公开官员手中的“权力清单”,让媒体和公众能够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从根本上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上演。
稿源:荆楚网
作者:林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