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拟规定“艾滋病检测采用实名制”曾引起社会讨论,昨日在卫生部例行发布会上,中国疾控中心主任王宇对此表示赞同,说:“如果没有实名制,连结果都很难通知他,通知他以后又没有办法采取很好的治疗措施,就会影响艾滋病防控成效。”(2月9日 新京报)
按照王宇的说法,艾滋病检测实名制实行后,艾滋病患者若去医院检测就得拿着自己的真实身份证以便检测结果出来之后也方便通知他本人,进而接受更好的治疗,最终在实名制的推动下艾滋病防控效果显著。可是,事情会朝着我们愿望的方向发展吗?自不待言。
媒体报道说,以前推行艾滋病患者匿名就诊制度,大多数接受艾滋病检测的人在检测时使用假名字,所以有的患者在被检测出是感染艾滋病后就找不到他人了。但匿名就诊制度对于保护病人隐私所起的作用不言而喻。如今艾滋病检测实行实名制,某种程度上消除了这种“找不到人”安全隐患,但同时是不是也侵犯了患者的隐私呢?看来不得忽视实名制和保护隐私谁优先的问题。
尽管《广西壮族自治区艾滋病防治条例(草案审查稿)》中也明文写道“未经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不得公开艾滋病感染者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肖像、病史资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具体身份的信息。”可在医患关系不容乐观的普遍环境之下,如果说医患信任机制的缺失是大概率事件,那仅仅凭借着一纸“草案” 就想让患者放心就是小概率事件。一纸“草案”也不可能让患者找到安全感、归属感。
进一步讲,如果公众都能够客观、科学的认识艾滋病,以理解、宽容的心善待艾滋病患者。那么,有了这个“前提条件”,实行艾滋病检测实名制也未尝不可。可如今问题的关键是,艾滋病备受多数人误解和歧视,现实中公众对艾滋病患者的排斥性自不待言。由此笔者看来,各项条件尚未完全成熟就实行艾滋病检测实名制未免有些冒失和草率,一旦实行艾滋病检测实名制,患者宁愿选择到小作坊式的民间检测机构去检测或者自暴自弃放弃检测,隐瞒病情也并不无可能。
反观近些年来人们对实名制的开发可谓是“空前”,上网实名制、火车票实名制、菜刀实名制、博客实名制、避孕药实名制等等,颇具你方唱罢我登台的意味。而就具体问题言,实名制到底是不是解决问题的最佳路径,还需冷静、理性的评估和权衡。
稿源:荆楚网
作者:王继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