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2月9日讯,国家统计局今日公布数据显示,1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4.5%,环比上涨1.5%。其中,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上涨18.7%,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1.28个百分点(猪肉价格上涨25.0%,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75个百分点)。
说句实话,本人对国家统计局发布的这个玩意,感到非常无语。实在搞不明白的是,1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总体上涨,为什么非要在加个尾巴“猪肉价格影响总水平上涨0.75个百分点”?!
今年1月居民消费价格上涨,原因显而易见:有个龙年的春节放在1月当中。春节前后忙着置办年货,居民消费繁忙总体价格上涨也就有了可能。不过让人想不通的是,总水平同比上涨了4.5%,这却不是一个小数字!
每逢过年过节,国家总会三令五申,要求负责商品市场流通管理的相关部门“严防死守”、“杜绝哄抬物价”——今年春节所在的1月,全国居民消费总水平同比上涨了4.5%,这个比例基数乘以全国消费人口、同比上涨的物价总数就不是一个小数字啦!请问,维护市场稳定的“相关部门”们,对统计局发布出来的这个“4.5%”,能不能、愿不愿、可不可以给出一个不像统计数字的解释?!
或许有人说,统计局不是说了嘛,“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上涨18.7%”、“猪肉价格上涨25.0%”……打住、请打住,因为这样的数字表述与其说是解释、倒不如其实就是忽悠!
第一作为普通老百姓根本就读不懂这些带着百分比、小数点的数字,而只是切实感受得到物价上涨引发的更大生活压力;
第二,这些所谓的分析个人看来完全等于什么都没有说,须知价格上涨只是一个表象,一个负责的调查则要弄清楚上涨的源头来自哪里!原料、加工、流通……究竟是哪个环节导致上涨18.7%或25%,这一点应该向替物价上涨买单的老百姓说明白!
第三,请允许本人说点带情绪的话。国家统计部门都发布了权威数字,表明春节期间的居民消费物价上涨的确是事实。既然这样,牵涉调控物价的“相关部门”们,是不是该脸红一下?总不可能年年都在要求“严防涨价”、又年年统计“同比上涨”10几、20几甚至更多个的百分比!让人更无语的还有,总不应该凡是物价上涨,都拿“猪肉价格上涨……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多少个百分点”来说事呀!稍微有点智商的人就会问:纳税人出钱养着的“相关部门”,就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些可恶的“猪”去拉升物价而无所事事、无动于衷?还是于此无关地干其他的啥去了?!
统计部门无疑是在认真地发布数字,但每次都拿“猪”来垫背却貌似欠妥。“拉动物价上涨的,原来就是那些猪啊”——得到这样的“盖棺论定”,就是那些至死都不明白凭啥要为物价上涨而垫背的“猪”,恐怕都不会相信!
稿源:荆楚网
作者:渝西锋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