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评论 > 东湖观点
据《东方早报》报道,2月27日,早报报道了位于徐汇永嘉路上一家名为“比萨马上诺”的比萨店,在宣传单和票据上将“法租界”作为店方宣传用语。昨天,上海市工商局透露,已经对马上诺餐饮(上海)有限公司发出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拟对其作出“责令停止发布、责令公开更正,处广告费用五倍罚款(人民币47500元)”的行政处罚。 稿源:荆楚网 作者:徐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