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末,在贵州茅台酒厂举行的“茅台成龙酒”发布会上,当有记者问及茅台方面对“三公消费禁喝茅台”提案的看法时,茅台高管刘自力反应激烈,他反问记者: “三公消费禁止喝茅台?那么我请问你,三公消费应该喝什么酒?”“我们省委书记也说过了,如果三公消费不喝茅台,那么你去喝拉菲吗?”(3月12日《京华时报》)
两会期间,“三公消费禁喝茅台”的提案引起热议。贵州茅台此次推出的“茅台成龙酒”普通版和珍藏版分别定价1680元和16800元。据国家统计局可知:2011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为19118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中位数为6194元。面对此数据,茅台是大众消费品的说法纯属一个笑话。而三公消费喝茅台,更是触碰了人民大众的心理承受力。
当然,“禁喝茅台”的提案并不是针对茅台而论,而是对目前的三公消费状况表现出不满。而大众的不满也不无道理,国家在三公消费问题的处理上始终是“半朦胧”的状态。2011年,政府公布了10年三公消费的支出状况。中科院公务接待费用日均27万,超过住建部全年,被人戏称“天天在太空吃饭”。而计生委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超“三公经费”的一半,被大众质疑其是否是出去宣讲我国的计生政策和经验。可见,我国政府三公消费的支出还处于让人“看不懂”的阶段。三公消费要做到真正的公开,还需进一步细化,让公开从宏观方向深入到微观,在公开的整个程序上予以规范。
要规范三公消费,就必须对三公消费的各个项目做出硬性而具体的规定。2011年,国务院法制办出台了《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政府各部门在满足机关运行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当采购中低档的货物和服务,不得采购奢侈品、购建豪华办公用房或者超范围、超标准采购服务”。可见,茅台确实是该“歇歇脚”了。三公消费不喝茅台喝什么,我确实不知道,但我知道一定不该喝茅台。
当然,三公消费中的项目还有很多,例如:接待宾客的酒店应是几星级,购置公务车辆应该在哪个档次,公务接待的餐费应在哪个范围等,这些繁杂的项目都应该以一个更具体的标准去衡量。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经济法室副主任席月民提出“以钱的多少为标准去定”。这是个相当实际的操作方法,以钱的多少为标准来定,对各个项目的规定就能显得清晰而明了了。公布三公消费时,政府公布三公消费时便可依据这些规定列出支出的具体项目,进行公开说明,从而规范三公消费的使用,也是三公消费的支出情况显得更透明。
本次拿茅台“开刀”,只是对“规范三公消费”这一主题的重申,并把其具体化。
稿源:荆楚网
作者:秦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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