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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灵芝:舒淇,无辜“路人”遭遇网络暴力

发布时间: 2012-03-27 10:35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影星舒淇成为微博上很热的人物,因为其在赵文卓甄子丹骂战中微博力挺甄子丹“敬业认真”,被卷进网络口水战,致其成名前拍的古装艳照再次被翻出。(3月26日中国广播网)
  对于赵文卓和甄子丹的骂战笔者不曾关注,这里也不想对其进行评论。但是笔者一直认为,对于名人之间的骂战,我们通过网络获取的只是双方抛出的证据,没有真正亲身体会,不管我们挺谁,都可能只是根据自己对一方的喜好或者是对获取信息的认可度来进行判断。当然,不管你保持中立还是支持任何一方都是你的自由。
  比如舒淇。笔者认为她完全有权利去支持甄子丹。就好像数以千万计的微博粉丝关注这次骂战,转发相关微博或者顺便说上两句。在笔者看来,舒淇只不过是一个“路人”。打个比方,我们哪天上街的时候正好看见有人在争执,然后发现其中一方是自己的朋友而一切旁边有一些认识的人在围观。于是我们也上去看个究竟,甚至顺着一个围观的朋友话头发了点小议论。没错,这两个争执的人就是骂战双方,围观发议论的朋友就是杜汶泽,而顺便凑了句话的无辜路人就是舒淇。
  对于舒淇遭遇的早期艳照被再次曝光的事情,笔者将其视为网络暴力。其实,舒淇是转发了杜汶泽的微博,为什么杜汶泽没有卷进漩涡核心?最重要的原因还是在于杜汶泽本身没有曝点,而相比来书,舒淇的艳照更像个噱头。在网络技术十分发达的今天,我们充分拥有在网络上自由发表的空间。但是也就是在网络给民众充分空间的同时,网络的匿名性存在着潜在的危险。
  其实,在网络骂人也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按照《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对网上骂人者,将由干干机关给予警告,有违法者,没收违法所得,对个人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同时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名誉权受到法律保护,网上骂人实际上人玩数亿一般侵权行为。
  而问题在于,我们经常在网络上看到网民辱骂明星的行为,但是我们一般都不会意识到这是一种违法行为。在舒淇的事件中,个别人恶意地拿出舒淇早年艳照,攻击意图十分明显。照片发布者可能只是想通过这种方式表达对赵文卓的支持和对舒淇的不满,但是当表达超出了理性的范围就导致了这样的网络暴力。这样的暴力是在网络建设还不够健全的情况下出现的,倘若舒淇追究责任,完全可以根据IP查找到发布者。但是作为一个明星,她最后只是在忍受心理压力的同时选择沉默。
  舒淇是个明星,但是在这个事件中,她只是一个被无辜牵连的“路人”。
  稿源:荆楚网
  作者:白灵芝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罗莎)
关键词:白灵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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