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发行体制改革是目前中国股票市场最为关注的领域。
证监会昨日公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这意味着新一轮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启动。指导意见从强化信息披露、调整询价范围和配售比例、加强对发行定价的监管、增加新上市公司流通股数等入手,直指新股高定价问题(新京报)。
新股发行价过高始终是困扰股市的一个难题。新股发行体制要进行改革,是因为目前的新股发行体制存在着一些弊端,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市场的健康运行。高发行价、高市盈率、高超募额,已经成为中国新股市场的一个普遍现象。
在目前的发行制度下,发行人、承销商和私募机构都希望能够实现高价超额募资。承销商可以通过超募发行获得巨额提成,而发行人、私募机构则希望上市后以高价套现。由于诉求一致,主导上市前期流程的发行人、私募机构和承销商容易形成利益合谋,人为拉高发行价格。
据统计,2011上市新股282家,其中27%首日破发,到年底已有三分之二的新股低于发行价。数据说明一切,数据告诉我们,受“三高”损害的最终还是将钱投入资本市场的普通投资者。
因此,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可谓箭在弦上。自郭树清上任证监会主席以来,已经不止一次表示,将要对新股发行制度进行改革。甚至在今年的两会上,温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也明确指出,将要完善新股发行制度和退市制度。
尽管多次提出改革,但都大多停留在口头上,并没有实质的行动,雷声大雨点下的现象,在新股发行体制改革中尽显无疑。现如今《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已经出台,这意味着新一轮改革又将启动了,希望这一次不仅仅是征求意见了,请记住行胜于言。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张龙
瀵逛笉璧凤紝鎮ㄨ璁块棶鐨勯〉闈笉瀛樺湪鎴栧凡琚垹闄!
10 绉掍箣鍚庡皢甯︽偍鍥炲埌鑽嗘缃戦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