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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潇倪:莫让“知情权”绑架明星隐私

发布时间: 2012-05-16 08:09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自5月8日被媒体爆出,刘德华已升级当父亲,妻子朱丽倩在香港养和医院为其产下一女。引得无数人关注,各路媒体更是倾巢出动,驻扎在医院附近,以期待能等到刘天王本人出面证实。刘天王女儿到底有没有出生,成为备受关注的“迷”。在守候数天未果后,有媒体开始翻出刘天王的旧账,指责他当年“隐婚”,如今生小孩也隐瞒。大有逼迫刘天王出来发声之势。然而,高EQ的刘天王仍然“闭声”,直到14日,下午5:44,天王终于“现身”其官方网站“报平安”,并透露已带妻女回家。至此,谜底揭晓,这场媒体与艺人的“防守攻坚战”终于落下帷幕。
  目前,已传出香港媒体“悬赏”百万欲求天王女儿首张照片。看来,刘天王想让自己的妻女不被外界打扰,像平常人家的父亲那般保护着家人的这条道路依然艰难。
  纵观如今的报纸、杂志以及网络,媒体关于明星“八卦”新闻的报道从未间断,从过分追逐明星的一言一行,如昨天谁陪谁去了医院妇产科,今天谁和谁一起拉手吃了饭,到侵犯明星隐私,如港星钟欣桐后台更衣被偷拍,王菲、李亚鹏女儿因“兔唇”在机场被围堵强拍,黄宗泽在家全裸被偷拍,照片被全部曝光。媒体对明星的“曝光”到了肆无忌惮的地步。媒体如此疯狂的“贩卖”明星隐私,背后则是有大量需求的市场作支撑。在这个娱乐至上的时代,受众对名人“八卦”乐此不疲,为了追求更高的经济利益,媒体自然不会“放过”明星。
  追根溯源,都是人的好奇心在作祟。人有好奇心不奇怪,作为普通观众想知道明星偶像的信息实属正常。“明星”这种职业,依靠的是台下观众和粉丝的支持。某种角度上来说,“明星”与观众、粉丝是“消费”与“被消费”的关系。而明星“被消费”的是其歌艺、演技、外貌以及人格魅力。诚然,明星因其扮演着社会公众人物这一特殊的身份,生活、隐私受到关注很正常。但是,对于这个“关注”的“度”如何拿捏就值得深究。
  媒体在关注明星活动的时候时常以“满足受众知情权”为幌子,不折手段地侵入明星隐私生活,并高调声称“一切都是为了公众知情权”,实则,只是他们为牟取经济利益而找的冠冕堂皇的借口。司法中也规定,社会公众人物,其隐私权应当予以一定程度的限制,即公众人物关于涉及公关利益,与其事业相关而公众又予以合理关切的事项不受法律保护,并受新闻自由和知情权的一定制约。但对公众人物受限制之外的隐私应给予保护,不得侵犯。显然,大多数时候“被偷拍”明星的活动与公共利益无关。
  明星也是人,抛开“明星”这层光环,他们与我们普通大众并无多大差异。隐私权也是人权,是《宪法》赋予每一个公民的平等权利。人人都需要隐私,明星亦是如此。
  在此,笔者不得不呼吁,不要打着“公众知情权”的旗帜,来“绑架”明星隐私。
  稿源:荆楚网
  姓名:雷潇倪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杨虹磊)
关键词:雷潇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