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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静:报警求清白,彰显法治意义

发布时间: 2012-05-23 08:48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近日,四川省乐山峨眉山市一女老板甘慧玲通过网络实名举报:她曾收养过梁杰鸿与其情妇的私生女,并遭梁杰鸿索要财物。对于甘慧玲的举报,现任乐山市五通桥区区委书记的梁杰鸿表示,他已经报警,一切都按程序来。(5月22日大众网)
  官员腐败是当今中国面临的严重问题,因网络曝光导致官员被问责乃至免职的事例层出不穷,腐败官员不择手段迫害举报者的事例也屡见不鲜。在这起“被反腐”事件中,官员报警求清白,彰显法治意义。
  不私了,不“捂盖子”。官员的清浊,既关乎自己的名声,关乎自己的前程,也关乎党和政府的形象。有的官员一出事情首先想到的就是“捂盖子”,封口、屏蔽、删帖,千方百计私下了结。只是,即使私了能了,也影响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何况私了难了。“被反腐”事件真相未明,网民几乎一边倒地表示“反正我是信了”,就是腐败官员影响了群众对党和政府的公信力的“后遗症”。报警求清白,值得称赞和叫好。
  不回避,不“躲猫猫”。或因为面子思想,或因为害怕辩不清,或因为心里有鬼,官员遇到“被反腐”时“躲猫猫”者不在少数,结果事件往往越描越黑,最后在舆论压力下还是得“拿话来说”。清者自清,浊者自浊。积极应对,主动报警,按程序捍卫自己的尊严和名誉,将是非裁决权交由事实和法律的做法,是负责和担当的。
  不摆平,不“潜规则”。程维高在任河北省主要领导时,曾对一个向上级反映其不正之风的干部进行长达8年的打击报复。可见即便懂法,但拥有自认为能“摆平”的权力时,官员一样会去藐视法律,他们似乎更习惯于利用手中的权力,依照“潜规则”维护自己的“权利”。
  报警求清白,把自己当作一个“普通人”来维护名誉权,至少反映了官员的法律意识、法律信仰和法治观念。
  李源潮同志说过,好名声是人生中最有价值的光荣。报警求事实,清白诉法律,也受到部分网民好评,网友“天天快乐任亦萧”表示:“支持梁杰鸿的做法,不管有没有私生女,一切用法律来说法!”网友“wbhwolf”说:“对,报警是最好的。谁是真假悟空,立马就可见分晓。”相信事实和法律终将给群众一个明白。
  稿源:荆楚网
  作者:吴静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罗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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