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6月15日《北京晨报》报道,近日,北京朝阳花家地实验小学要求六年级学生每人必须交纳10元,凑钱为母校购买毕业礼物。该校德育处张主任对此表示,“学生都是自愿交钱,学校规定以10元为上限”、“是希望让学生懂得感恩母校”。
毕业时交纳费用给母校买礼物的事情屡见不鲜。大学毕业时为母校送礼物已是司空见惯,然而在中小学里面这种风气也愈来愈烈,《成都商报》就曾在6月5日报道过某小学向毕业生收取60元给老师买礼物的事情。
对于校方“让学生懂得感恩母校”的说法,笔者认为,收取“感恩费”使得感恩变了味。学校向学生收钱用来买礼物的做法有点像强行索取的行为,而感恩并不是强制的,而应该是自然流露的。被要求甚至被迫的“感恩”,徒有感恩的形式,毫无感恩的实质。要想学生感恩学校,得先有老师、学校的教育行为感动学生,后有学生自愿以各种方式回报。而学校向学生索要“感恩”,就失去了感恩的意义,而且学校在学生之中的形象也会大打折扣,师生也许会因为学校的这一功利性行为不欢而散。
而且,感恩并不能与金钱﹑物质挂钩。将感恩量化成金钱的结果是,使学生形成一种什么事情都可以用金钱来解决的想法。将来要对父母感恩了就给父母买房买车,要感谢朋友就塞点钱给他,“金钱至上”的价值观也许就从那时开始萌芽。表达感恩的途径有很多种,不仅限于金钱,学生毕业后取得好成绩有个好发展,才是给老师最好的礼物。经常回母校看看,与老师保持联系也是一种很好的方式。而我们的学校总是偏向于认为,教给学生知识,学生就应该以支持学校建设来表现自己的感恩。
作为教育者,要以身体力行、循循善诱培育学生感恩的心,并宽容对待每个学生对于感恩形式的自由选择。冰冷的“逼捐”根本不可能达到预期的教育效果,甚至还会适得其反。而要想学生感恩母校,也应该以学校的关怀、老师的勤恳来真正感动学生,只有这样,学生才会对学校发自内心地感谢。这种感恩虽然不显山不露水,却是能留在学生心中的,甚至可能存留一辈子的。这样的感恩,才是我们需要的纯粹的感恩之心,才能体现成功的感恩教育。
稿源:荆楚网
作者:吉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