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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宗健:办公室如此“超前”太荒谬!

发布时间: 2012-08-16 09:15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据8月15日华商报报道,陕西山阳县公路管理段在编人员24人,但即将投入使用的新盖的办公楼却有多达106间办公室。对此,公路段领导称房子多是“超前建设”。
  一个人具有超前意识就意味着此人聪明,能够眼放长远,可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如此超前享受却是荒谬之极。
  第一,国家发改委于2009年1月公布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县(市、旗)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直属机关科级,每人使用面积9平方米;科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就算公路管理段在编的24人全为副县长,他们应该享有的办公面积是24×12=288平方米。但办公楼的总面积却是3516平方米,整整“超前”三千多平方米。其实这哪里是“超前”,分明是“超标”,超出了国家有关规定,是标准的违纪。
  第二,他们超前的理由是“超前建设”,潜台词就是为将来做建设。那么我们的纪检部门可不可以也搞一个“超前”,先把他们当作贪污犯抓起来呢?他们现在就搞一些小违纪,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会搞一些大违纪、大违法的事情,所以必须得具有“超前意识”,先把他们抓起来,防患于未然,防患于萌牙。请问,公路段的在编人员们,你们答应么?
  范仲淹在《岳阳楼记》中写道“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对国家工作人员如此要求也许有些苛刻,他们也许会抱不平:“有忧时凭什么让我们先忧,有乐时凭什么让我们后乐?”那么我们再降低标准,让他们与民同忧、与民同乐行不行?让他们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行不行?
  来源:荆楚网
  作者:天宗健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班跃伟)
关键词:天宗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