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质疑陕西山阳县公路管理段在编人员24人,但即将投入使用的新盖的办公楼却有多达106间办公室,实际建筑面积3516平方米。对此,公路段领导称房子多是“超前建设”。(8月15日四川日报网)
该县公路管理段党委书记朱声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声称,新办公楼建设、使用、招标都是正规操作程序,经过城建、国土、环保、消防等部门综合审批,言外之意就是“超前建设”的办公楼是“合法建设”的,没有什么不妥之处。
虽然朱书记的解释给“超前建设”的办公楼披上了“合法”的外衣,试图让人相信这办公楼是“明媒正娶”的。但事实胜于雄辩,在高明的解释也更挡不住大家的质疑,掩盖不了办公楼建设超标的事实。
一方面是建设面积超标。根据国家发改委于2009年1月公布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县(市、旗)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直属机关科级,每人使用面积9平方米;科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我们姑且将陕西山阳县公路管理段在编的24名职工全部按照科级职位来计算,办公楼的修建面积也只有216平方米。显然,该县公路管理段修建3516平方米的办公楼,大大的超出了标准的15倍之多,不只是“超前”了,而且是大大的超标了。
另一方面是后期装修超标。后期的装修工程,无论是从建筑选材上,还是硬件设施上、装饰上,县城其他单位的办公楼都很难比得上,而且有些大房间还要隔开,给公路段主要领导做成套间。如此“豪华”的装修,立马让人想起了曾经“名噪一时”的“白宫”办公楼。
此“超前建设”的办公楼从立项审批到后来的建设都能顺利进行,不禁让人狐疑重生:明显超标的办公楼怎么就能顺利拿到相关部门的审批文件呢?省、市、县怎么就对修建“超标”办公楼所需资金给予慷慨解囊呢?
来源:荆楚网
作者:李文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