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已经闭幕,但另一场商业上的竞争仍在持续。在奥运会上大放异彩的奥运冠军的名字成了商家争相抢注的对象。(中国广播网 8月13日)
早在伦敦奥运开幕前,中国代表团的体育明星就开始被争相抢注,光是刘翔就被抢注了48次。“叶诗文”被抢注为内衣品牌,“林丹”商标早在1997年已被一家四川公司注册到猪饲料类别,而以孙阳名字抢注的商标正在审核之中;奥运健儿在异国他乡为祖国争得荣誉,而回到国内,一个个以他们个人名字命名的相关商品也开始层出不穷,对他们来说,这些是惊喜还是失望?
笔者看来,奥运会时至今日已不仅仅是一场体育盛会,奥运经济已成为商业领域的另一个赛场。从84年洛杉矶奥运会开始,奥运会的商业价值得到了普遍开发,众多商家揪住了这个千载难逢的挣钱良机,挖空心思的频出花样,要说目的,大家众所周知,都是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他们疯狂的追逐奥运冠军,他们嗅到了冠军身上的商业价值,笔者甚至有些诧异,奥运外的“商战场”弥漫的硝烟与奥运赛场不相伯仲,有些竞争更近乎惨烈。
对于众多借助奥运冠军实施营销策略的商家而言,抢注名人商标并非长久经营之道,这些“一锤子”买卖必然有其时效性,如何结合商家自身实际,理性看待问题,合理且科学的运用“冠军”效应则要比简单的“冠名式”营销强出很多。随着时间推移,抢注热潮必将褪去,蹩脚营销和恶意抢注也非长久经营之道,利用名人效应获得商机,有些产品更是有辱奥运冠军之名,如何防止这种现象愈演愈烈?相关部门是否也应开始着手准备?
来源:荆楚网
作者:泰迪贵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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