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盐务局盐政稽查支队的3名执法人员,多次在执法过程中滥用职权、违规乱罚款,给群众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余万元,并在稽查涉盐案件时存在渎职行为,不依法向有关机关移交刑事案件,使一些无证经营食盐的不法分子逃脱法律制裁。(9月9日人民网)
滥用职权乱罚款,是“权力寻租”的肆无忌惮。在祝某等人的潜意识里,自己似乎永远是权力的执行者,而黎民百姓则永远是待宰羔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执政理念,在他们眼中却荡然无存。乱罚款问题的存在,必然导致“权力寻租”行为的发生,使“潜规则”盛行,不仅不该罚的罚、不该收的收,而且罚多罚少、收多收少,都有私下沟通的空间。实际上,也正是他们在权力范围内的肆无忌惮,才导致了滥用权力的惯性。
英国阿克顿勋爵曾经说过:“权力使人腐化,绝对的权力绝对地使人腐化。”这表明如果权力没有得到有效的监管和透明化,权力一旦染上不必要的铜臭味,则公权私用、滥管乱罚等贪腐现象就很容易随之滋生。
再者,祝某等人在查处无证经营食盐的不法分子时,以罚代刑,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国家在社会管理和社会经济秩序的维护中,采取一定的、合理合法的罚款是必要的。但是,无规矩、无原则的乱罚款,甚至以罚代刑则违背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原则,损害了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使正常的竞争环境遭到破坏,严重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给社会管理和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笔者以为,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治理滥用职权乱罚款的乱象,并不是要放弃政府对盐业的管理权力,听之任之、放任不管,而是要克服以“罚”代管、以“收”代管,真正做到依法依规管理和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促进规范执法和文明执法,同时积极加强盐业市场管理,加大对涉盐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食盐市场安全有序,这样才能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稿源:荆楚网
作者:无语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