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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海燕:“带队公款游”不能退款了事

发布时间: 2012-09-10 10:08:33  来源: 荆楚网  作者:金海燕  进入电子报

  淮南市工商局38名领导“带队”52名个私企业主到台湾“考察”,6天时间天天在风景名胜区,作了一次环岛旅游,引发广泛质疑。昨日,安徽省工商局办公室负责人接受采访时称,淮南市工商局组织赴台考察并无不妥。但在实际操作中,赴台考察的行程安排出现了偏差。省工商局在今年7月份接到群众举报,责成淮南市个民协会向省个民协会作检讨,并要求参与考察的在个民协会中兼职的干部补交考察费。(9月8日《新京报》)
  对于这样的“官方回音”,笔者也来说几点“回音”。
  首先,由于这次变相的公款出境游,根本无需纳入三公经费开支范围接受监督,因此被视为比公款出境游更加严重的公款旅游事件,然而在某些领导眼里,竟然只是行程出现了“偏差”:从考察市场“偏差”进了阿里山,“偏差”进了日月潭。应当承认,安徽省要求扩大对台经贸交流,是发展两岸经济的需要,用“文革”时的一句名言来说,就是“大方向正确”。然而,在“大方向正确”掩盖下的腐败,往往是更值得我们警惕的腐败。从淮南工商局这次38名领导“带队”出境旅游的全过程来看,乃是一次精心设计的逃避三公经费公开的活动,从指导思想到实际操作,全都出现了“偏差”,因此决不能只是轻描淡写的一句“行程出现了‘偏差’”可以了事的。
  其次,由“淮南市个民协会向安徽省个民协会作检讨”,其实也是淮南个民协会吃了冤枉官司。如果真正是个民协会组织企业家到台湾考察,由企业家自己掏钱,即使上阿里山游日月潭,人们也无权说三道四,然而如今这次38名领导“带队”的旅游,实际的发起者、决策者和组织者都是工商局,个民协会只是一个旗号。如今却要个民协会作检讨,而工商局却可以不承担一点责任,这样的检讨,岂不上板子打错了屁股,不仅让个民协会喊冤枉,更是对淮南工商局的纵容。
  第三,公款出游的38名工商局领导清退“考察费”,据说目前已经清退完成,12万元“考察费”已经进入个民协会账户。然而,38人每人4400元的“考察费”(由旅游公司收取的旅游费,个民老板是每人5400元),无须复杂的计算,应该是167200元,而不是12万元。在上级特别指明要清退全部费用的时候,尚且要占这47200元的便宜,以咱们的小人之心,度淮南工商局领导们的君子之腹,这12万元的支出,会不会用“堤内损失堤外补”的办法“补”回来?
  公款出国出境旅游为会么会屡禁不止?像淮南工商局的出游者千方百计逃避监督,固然是一个重要原因;然而,没有接到举报可以不必调查,固然可以安全地占了便宜,即使有了举报,上级领导轻描淡写“只是行程出现‘偏差’”式的查处,不能不说是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因此,对于诸如此类变相的公款旅游,不能退款了事。
  稿源:荆楚网
  作者:金海燕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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