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公安部发布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2013年起司机闯红灯一律扣6分。醉驾大中型客货车将终身禁驾,对3年以下驾龄的驾驶人发生交通死亡事故的,倒查考试发证民警的责任。(2012年10月9日《北京晨报》)
中国汽车的数量不是世界上最多的,但每年在交通事故中死亡的人数却是连续十年居于世界第一位。据了解,2011年,尽管国内严格禁止酒驾,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有了很大程度的下降,但仍有6。2万人死于车祸。
交通事故已经成了“中国第一害”。交通事故死伤人数连续十年高居世界第一,每起车祸夺取的生命让我们痛心疾首。导致这种现象,一方面是中国交通法对于交通违章现象处罚太轻,不足以引起重视。另一方面则是公民缺乏汽车公德教育。
而要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显然有待于相关交通法规的完善及其严格执行。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显加强了对大中型客货车司机的管理,并提高了涉及校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将有利于充分发挥法律的威慑力,确保交通法律法规政策的严格执行。
然而,与减少和杜绝交通事故的意愿相比,同样不能忽视的,是相关交规的进一步完善,因为法律的完善是法律得以良好贯彻执行的前提。在我看来,新《规定》还存在一些缺陷:
首先,对于闯一次红灯就扣6分的规定,应该多听取公众的意见。很多时候,一些驾驶员闯红灯是无意的,比如小轿车跟在公交车或大货车等大型车辆后面,因为前面车辆的高度关系,有时根本看不见前面红绿灯的显示,要是将车速减下来看好红绿灯,必然会影响到后面车辆的通行,甚至造成交通事故。所以对于闯一次红灯就扣6分的处罚是不是太重了?
其次,很多大中型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不外乎是疲劳驾驶、超载、超速,而新《规定》鲜见对这些方面的加强管理,特别是对疲劳驾驶问题,应该明文规定,长途车辆必须要配至少两名司机。
再者,就是对“特权车”的管理,也是最敏感的话题。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交通法规面前也应该车车平等。除了执行紧急公务外,即使是人民警察,非执行公务时间也不能使用警车,更没有违章行驶的特权,但一些“特权车”肆意违规而且免遭处罚的事件一再上演: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一些标有“司法”、“威信押运”、“爱心献血车”、“市政应急”车辆,不悬挂号牌在大街上随意停放、行驶,执勤交警却不加以纠正和制止;“陕E00000”车4年交通违规931次还能上路;“陕G00000”车交通违规85次,有45次免交罚款……其实,对“特权车”的管理不在牌照,只要对“特权车”与普通车一视同仁,该处罚的进行处罚,该治理的进行治理,公众也就不会有太多怨言。
完善的法律法规不仅是对民主的保障,更是对生命的敬畏,为此,期待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交通法规,让完善的法律法规为交通安全保驾护航,为生命安全保驾护航。
稿源:荆楚网
作者:梦离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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