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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镁洲:“三问”骑在虎背上谋利的林业局长

发布时间: 2012-10-11 11:22:02  来源: 荆楚网  作者:黄镁洲  进入电子报

  一个科级干部,在担任宁夏中宁县林业和枸杞产业发展局局长短短1年多的时间里,利用职务之便,先后10次非法收受贿赂138万元、贪污公款687760元、并对2635211.42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赃款共计466万余元,可谓日进斗金。(10月8日《法制日报》)
  一个小小的林业局长能够日进斗金,这和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工商联副主席薛国强“日进千万”不是工资事件如出一辙。不过,面对如此巨额的财产,因为其身份太特殊,身为林业局长是如何做到日进斗金?这是其中一问。他日进千万斗金为何监管部门都不发声?这是第二问。近年频发的“小官大贪”该如何作为,这是第三问。
  对于第一问,通过事件的报道便一目了然。其实陶荣贪腐的手段非常简单,那就是利用其局长的身份和权力在工程款拨付中的签字,或公开索要或暗示承包商“上贡” “好处费”,无“好处费”便不签字。另外,其指使别人编造虚假拉水抗旱资料骗取巨额公款。可以说,陶荣的贪腐行径近乎赤裸公开化,却肆无忌惮、我行我素,可见其私欲膨胀到何等地步。恰如“欲不除,如蛾扑火,焚身乃止”,最后在铁窗度过余生的可耻下场,完全是个人咎由自取。
  对于第二问,我们在谴责陶某诸多犯罪行为罪有应得的同时,其实更应该反思是谁给了其“日进斗金”的机会。虽然其自身防腐意识淡薄、把不住廉洁关肯定是内因,但有些疑问还是不得不提:在陶某担任局长的一年多时间里,针对如此猖狂的贪污腐败行为,为何有关监督检查部门却毫不知情,反而以沉默应对。这其中又有没有监管“失守”或者利益勾结的嫌疑呢?同时,按照政府相关公开招标的规定,涉及一些林业承包的工程,陶某为何就能做到个人拍板,相关的程序和规则又在何处?
  对于第三问,近年来“小官大贪”接连不断,贪污受贿金额不见其减。“小官大贪”屡有发生,无疑是提醒人们在反腐败斗争中,眼睛既要盯住“大老虎”,也不能忽视那些犄角旮旯里的“小老鼠”。因为他们虽然职务不高,但其手中权力的“含金量”并不小,正所谓“县官不如现管”,他们干起坏事来更是“得心应手”。尤其是因为他们官小,其贪腐行为往往也就具有了一定的隐蔽性、欺骗性,不容易被人们所察觉。所以,“小官员”于无声息间干出骇人听闻“大事”来的,并不鲜见。陶某这种“骑在虎背上谋利”的行为,给自己画上了“玩火自焚”的句号,但留下的教训、警示却极为鲜明而深刻。只有继续加强对关键领域、重点行业部门的约束和监督,重视监管制度的建立,重视对相关责任人及其主管者的追责,让监管真正成为防微杜渐的利器,不给腐败现象留有滋生蔓延的真空区域,才能有效遏制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势头,让“小官大贪”现象渐行渐远。
  稿源:荆楚网
  作者:黄镁洲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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