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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宝:免费之“路”,是不可逆转的“民意”取向

发布时间: 2012-10-12 09:26:12  来源: 荆楚网  作者:袁宝  进入电子报

  超期收费16年、违规收费14。5亿元,这是郑州黄河公路大桥留给公众最深刻的印象。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政府还贷公路,可以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贷款、统一还款。郑州黄河公路大桥收费还贷期间“统贷统还”、转让公路经营权收入用于新的公路项目建设,都是合法行为。在目前地方政府财力并不充裕的情况下,大面积叫停收费公路并不现实。(10月11日《中国青年报》)
  目前,我国高速公路公司大多为地方政府运营,一方面需要为已经建设好的高速公司偿还贷款,另一方面还要为在建、新建、未来建设的高速公路筹融资资金,这导致部分高速公路已经偿还了银行贷款、收回了建设成本仍在收费,用以弥补那些不赚钱的高速公路亏损额。 以备受质疑的黄河大桥为例。该桥在1997年已经全部还清贷款,却依然收费。2000年8月后,它被转为经营性收费公路,经批准“合法”收费至2020年。而在清理整顿后免费,也不意味着拥有经营权的中原股份公司毫无收益。省财政厅表示,要安排相关审计,以确定回购和补偿金额,维护股东的权益。即,政府将回购大桥的收费管理权。 以“还贷公路”的名义收取路桥通行费,收回投资、还清贷款之后,在地方政府的主导下,将其改为经营性公路,规定“合法”的收费年限,交由上市公司运营——类似黄河大桥的模式,在全国收费公路中比较普通。而所谓的“免费”,也往往是政府再次“赎买”经营权后,无偿使用。也就是说,同一条路,使用者其实花了两次钱。第一次,交过路费;第二次,以缴纳税金(政府用于购买经营权的费用)的方式,免费通行。走同一条路,花两次钱,能说免费么?
  一个郑洲黄河大桥,已经让人看到收费站清理难度之大,其中涉及到的地方利益之争的激烈程度,也是我们想像不到的,其背后更有着地方部门的阳奉阴违,甚至是置国家法规于不顾的私心私利挟裹其中,其中违规收取的资金去向如何,到现在没有一个明确的回应,可见如果真的现在就全面叫停收费公路,地方的抵制力会有多大,他们到时会有怎样的反映?
  最近一两年,地方政府财力并不充裕是可能预见的,特别是现在经济下行的风险很大,在市场运作和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大面积叫停收费公路并不现实。但是收费公路降低收费标准,逐步实现完全免费,是不可逆转的方向。因此,国家应尽快完善收费公路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和公路通行车流量、投资收益与还贷进度等相关指标衔接的通行费收费标准及收费期限的动态调整机制,不能简单地以具体年限来确定收费期限,地方政府也应适当降低公路收费标准,减少收费站点,调整不合理的收费期限,规范政府还贷公路转为经营性公路的行为。同时国家也要做好相关的对应措施,制定一套完备的退出制度,前提是多做预案,多做调查,分析事情的缓急,以此取得最好的效果。
  稿源:荆楚网
  作者:袁宝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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