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评论 > 东湖观点

更多

凌国华:“撤销收费即堵路”拷问公共服务意识

发布时间: 2012-10-15 08:21:45  来源: 荆楚网  作者:凌国华  进入电子报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撤销公路收费站,本应该一件大快人心的好事,但宁夏吴忠市的这件好事却变成了窝心事儿。宁夏吴忠黄河大桥辅道桥在今年7月撤销了存在10年的收费站,正当当地群众拍手称快的时候,当地政府部门却在路口设置了路障,通车道变成了死路,行人和车辆都无法通行。当地群众表示难以理解。(中国广播网,10月14日)
  无视民意,好事成了窝心事儿。撤销收费站本来是为了减少公众出行成本以方便公众出行,但收费站撤销后却把路堵上,不但失去了“撤销收费站”的本意,而且给公众添了更大的麻烦,甚至还不如当初收费站存在的时候“缴费通行”,虽然要缴费,但最起码还可以过路。如今可好,辅道桥被堵后,大桥两端的居民如果到对岸办事,不得不绕行3公里走另一座桥,收费8元且不说,额外绕行三公里也要耗费更多的时间。确实令人窝心。
  面对群众的质疑,宁夏交通管理局某副局长回应“封路”是为了交通安全考虑,因为被堵的辅道桥和高速路之间仅仅用隔离墩隔开,存在安全隐患,一旦出了事故,就会追究责任。然而,有关方面的解释并不能消解公众质疑:收费站存在的10年间,机动车每次收费5元,这收费过桥的10年间难道就不存在上述安全问题?为什么收费时不提安全问题,收费站撤销时却以辅道桥“安全隐患”的理由封路?这个“安全问题”是真的存在,抑或只是因收费站撤销导致过桥费流失而封路的借口?不管是无视安全问题设站收费也罢,还是以“安全问题”为借口封路也罢,有关方面自相矛盾的做法,都难免给人一种“唯经济利益是图”的印象,毫无疑问已经偏离了公共部门维护公共利益的本意。
  或许,吴忠黄河大桥辅道桥确实存在影响安全的因素,但这一点为何在当初设计建造时没有受到足够重视?当然,如今开始重视“安全问题”不算晚。但有关部门解决辅道桥“安全问题”的举措就是封桥堵路,未免有些因噎废食,更因为漠视民意而遭质疑。而且,为了解决所称的“安全问题”封桥堵路,无视群众的出行需要,似乎与公共部门的性质有些脱钩。从根本上说,无论是当初无视“安全问题”设站收费过桥,还是撤销收费站后以“安全问题”为借口封桥堵路,都暴露了个别公共部门的懒政、惰政和怠政痼疾。其根本原因,在于公共部门服务行政模式的不成熟,有些甚至还停留在管理模式方面,以人为本的要求很大程度沦为表面文章。
  随着现代服务行政的勃兴发展和公民精神的不断崛起,传统的公共行政模式已经不适应新时代的要求,如何因应时代发展,切实回应群众的新需求新期待,考验着公共部门的施政智慧和公职人员的施政器量。作为受公众委托行使公权力的公共部门,有义务正确运用公共权力为公众谋取福祉,为公众提供高质量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就是很重要的一项。这就要求公共部门要真正了解公众需求,切实回应公众的诉求,与公众展开积极的沟通协调,并不断扩大公共决策的公众参与程度。
  以吴忠黄河大桥辅道桥“撤销收费站封桥堵路”为例,即便真是为公众出行安全考虑,也不能无视公众呼声采取武断措施“封桥堵路”,而应该在充分听取民众意见建议的基础和确保满足公众出行需求的前提下,采取诸如加强辅道桥与高速路之间的隔离防护措施,加强交通出行安全监管,督促司机安全驾驶等措施,满足公众安全、便捷、畅通的道路出行要求,这才符合现代服务行政精神,同时也是公共部门的宗旨意识之所在。
  稿源:荆楚网
  作者:凌国华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
关键词:凌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