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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建锋:如何看待超市商品“网络晒价”的新政

发布时间: 2012-10-15 15:44:24  来源: 荆楚网  作者:宋建锋  进入电子报

  同一款食用油,有超市卖128.90元,有的超市卖65.90元,差价高达63元。昨天市发改委通过微博等网络平台试行超市商品价格信息专项公布,50款食用油在10个超市的48个门店的售价在网上公开,其中各个超市门店之间的差价之大令人惊讶。对此,市发改委表示,推行该措施的目的之一,就是希望通过横向比价引导价差至合理范围。昨天,在比价公布后,已有超市对食用油价格进行调整。(10月13日《新闻晨报》)
  上海市发改委此次对超市商品价格作出的表态,让人闻之欣喜。“同质不同价”的超市商品销售乱象相信也会逐渐好转。一般说来,市民往往会选择距离家门口儿较近,出行较为方便的超市进行购物,然而面对顾客的这份信任,作为销售商又怎忍心去在这价格上面做手脚?让本想节省时间、图个方便的消费者反而还要多掏上一份冤枉钱,实在是有些不妥。
  而此次上海市发改委选取微博作为超市商品价格信息专项公布的平台,也是基于以下几点考虑。一是因为微博是一种互动及传播性极快的工具,传播速度甚至比媒体还要快,二是考虑到微博具有广泛的网民基础,具有一定的舆论影响力。倘若超市提供的商品不能保证物超所值,或是将价格限定在一个合理的范围之内,作为政府宏观调控部门就应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进而去缩小各个超市门店之间的价差。当然,我们更期待的是,相关部门能尽早出台针对超市商品价格的管理办法或有关条例,来彻查“同质不同价”的超市商品价格乱象,试图通过法律的途径缩小价差,从而从根本意义上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据悉,目前我国95%以上的商品价格都由市场决定。由于各商家的自身定位、地理位置、采购渠道等不同,同款商品的价格会存在一定的价差。无论定价高低,只要超市公布的价格与实际结算价格一致,就不涉及违规。因此,从这个层面上讲,发改委“开发”的超市商品价格信息专项公布平台,其实也只是提供了一个全新的“比价”平台,呼吁消费者来理性消费,帮助消费者认清超市商品的真实“价格”,使得超市的利润得以公开透明化,也“迫使”部分商家采取更为合理的价格对原有商品价格进行了替换。
  面对超市呈现出的隐形的“价格欺诈”,究竟要靠谁来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人们通常将希望寄托在了管理者的身上,这次上海市发改委的“网上晒价”的做法的确没有让消费者失望。不过,我们需要思考的是,仅仅通过微博这一平台是否真的可以杜绝超市层出不穷的价格陷阱,而有关执法部门是否又可以以此为契机,着手调查,揪出那些频现“价格问题”的超市,并依法做出严惩。
  来源:荆楚网
  作者:宋建锋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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