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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桥:严格考核村官,是福还是"祸"?

发布时间: 2012-11-15 15:40:48  来源: 荆楚网  作者:罗桥  进入电子报

  西安在考核大学生村官中,对年度请假(含病假)30天以上,或年度在村(社区)出勤率达不到95%的,不得评为优秀;年度在村(社区)出勤率达不到85%,或连续旷工10天全年累计旷工20天以上的,不得评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的,要解除聘用合同。
  临近年末,大学生村官考核工作也如期而至。各地也竞出“奇招”对村官进行考核,其目的都是为了对村官工作进行客观、真实地评价。但很多村官或许并不理解其中深意,反而觉得是组织在故意刁难,是对村官工作的不信任。
  笔者认为,对村官的严厉考核,其实是体现组织对村官的关心,这种关心既是工作上的关心,同时也是对村官成长、成才的关注。不少地方将村官作为乡镇机关干部或上级部门以借调名义用村官,虽说在机关同样可以对村官工作能力得到锻炼、提高,但剥夺了村官积累基层工作经验、到基层一线锻炼的权利,更失去了村官最本质的意义。
  明确要求村官在村出勤时间,看似把村官强制拴在村上,实则是为保障村官权利提供了依据,也为村官提供更多与群众接触、学习基层工作经验的机会。单论工作环境,农村和机关没有可比性,但论对村官成长的影响,在农村定比机关要大。
  十八大报告指出:注重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鼓励年轻干部到基层和艰苦地区锻炼成长。各级在选拔任用领导干部时,也强调要具有一定的基层工作经验,基层工作经验的重要性可见一斑。
  村官为何不摆正心态,好好利用村官这个机会,提升自我、完善自我。通过几年的农村工作,村官如能在农村大舞台找准自己定位,对其人生观、价值观都将是质的飞跃。
  稿源:荆楚网
  作者:罗桥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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