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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凤兰:副市长“因公超速”不能自圆其说

发布时间: 2013-03-19 16:22:24  来源: 荆楚网  作者:严凤兰  进入电子报

  3月17日晚,微博上认证为“华藏寺高速交警”的官方账号发布消息称,在限速120公里的路段上抓拍到甘H?00002牌照的越野车以194公里时速行驶,超速达61%,并同时公布了该车的照片。记者18日上午从武威市政府了解到,超速车确系武威市政府某位副市长乘坐车辆,之所以超速是“工作原因”,副市长对车速“没感觉到”。(3月19日《人民网》)
  姑且暂不去考究副市长是否真有要务而“因公超速”。中央在出台八项规定后,新一届领导人都能带头率先垂范,做到出门不封路、不扰民、不搞迎接仪式,严格能按照法律法规。你一个副市长,又有何大公务在身,需要公然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顾,以“工作原因”为由而冠冕堂皇地违规超速呢?简单四个字就想给大众一个理由,又有谁会打心里信服呢?
  再者,此事于理说不过,于政策更是不允!国家相关法律明文规定了: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除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其它车辆一律不得超过限速标志的最高时速。公务车既非特权车辆,更何况特权车辆也只有在执行紧急任务并要确保安全的条件下,才能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超速”!此副市长因迎接北京来的领导而违规超速,显然不能成为理由!
  超速本就不该!明知超速,事后还搪塞,自圆其说,更是为大众所不允!大众需要的是相关方面人站出来,还大众一个清楚,让权力的运行和监督在阳光下运行,而绝非找各种理由逃避!
  稿源:荆楚网
  作者:严凤兰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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