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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瑞庆:国企退出竞争性领域谁说了算

发布时间: 2013-05-24 09:26:51  来源: 荆楚网  作者:乔瑞庆  进入电子报

  国企的业务招待费高、上市公司中位居亏损前十名的均是国有企业、“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意见”有望上半年出台,一个又一个新闻,刺激着国民的听觉和视觉,国企改革再次成为焦点话题。国企怎么改,专家学者见仁见智,众说纷纭,但有一个基本共识是“推进国有企业的分类管理”,尽管目前对如何分类,分类后如何管理,还各持己见。
  代表性的分类方式是把国企分为垄断性、公益性和竞争性三类。针对这三类国企如何管理,有一种甚嚣尘上的观点是,竞争性国企应逐渐从竞争性领域退出。理由是国有企业不应与民争利。很显然,这种观点把国企和民企完全对立的位置。国企代表的是官,民企代表的民,国企和民企竞争就是官与民的竞争,显失公平。
  笔者以为这种观点颇值得商榷。无论是国企还是民企,其首先是企业,是出资方谋取利益的工具,对资本的保值增值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且不论这种资本的性质。从出资方看,国企的出资方是代表全民履行出资人义务的国资委,而民企的出资方是代表自身利益的自然人或法人。尽管资本来源不同,但其共同的逐利本性是一样的。资本逐利如水之走下,没有什么力量能够阻挡。一般竞争性领域是所有资本公平竞技的舞台,最终哪种资本退出应由竞争结果决定,而不能由行政权力强制决定。政府是提供公共服务者,其责任和义务是为每个市场参与者提供优质的市场环境,而非裁判员,裁决胜负。
  认为国企应该退出一般竞争性领域者,或许是出于对政府帮扶国企的担心。考虑到国有企业产生的特殊背景,担心国企得到政府特殊的特殊帮扶并非没有来由。但是这种担心只能让人们更多地思考如何监督政府提供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而非强制要求国企退出。如果没有对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有效监督,即使国企退出一般性竞争领域,也无法阻止政府对个别民营企业的倾向性帮扶,以为“国企一退就好”未免过于天真。
  民营企业在竞争中发展壮大固然能够提供就业岗位、贡献税收,但国有企业在竞争性市场中壮大后,其提供的就业岗位和贡献的税收未必少于民营企业。市场经济的核心精神就是公平竞争,此背景下政府和旁观者对市场主体的基本态度是一视同仁。如果在认为政府青睐国企,呵护国企的同时,无视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主体地位,要求国企退出一般性竞争领域,难到不是单方面地青睐民企,呵护民企?所有制偏见在任何人心中都不宜存在。
  或曰“国有企业效率不高,不应该存在”。企业效率高低自有市场来判断,在政府对企业一视同仁对待的条件下,效率不高的企业必然会被淘汰。
  国企改革,应该分类,但不应该因所有制偏见主观决定“谁进谁退”。我们所应该思考的是如何做到公平公正,我们所应该做的也是如何保证不同所有制企业受到公平公正的对待。“国退民进”也好,“国进民退”也罢,那是市场主体自己的事,不能为前者而叫好,也不能为后者而悲观,市场自有公断。
  稿源:荆楚网
  作者:乔瑞庆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杨虹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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