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安全行政部5月30日公布“国民安全综合对策”,表示在包括性暴力、家庭暴力、校园暴力和不合格食品等四大社会“毒瘤”在内的13个领域中引进缩减目标管理制度。即将实施的法律规定,将针对儿童和青少年的强奸罪惩罚力度升级为无期徒刑。(《新京报》5月30日)
近几年我国一些地区对青少年性侵犯罪案件不断被曝光,特别是一些边远贫困地区的学校屡屡出现了教师一人性侵多名女学生的犯罪案件。在社会上产生了极大地震动与反响,公众要求严惩罪犯的呼声越来越高,可是法律的缺失与治理的不力使此类犯罪无法得到有效地遏制,反而还有逐年上升之势。
几年前,广西发生小学男教师猥亵和奸淫数十名女学生事件。十余名受害儿童从一上学不久就开始被蹂躏,她们中的很多人仅有六七岁。在长达一两年的时间里,没有一个孩子向家长或者监护人提及老师的异常做法。如果不是其中一个女孩偶然一次在表姐家闲聊起如何会怀上小孩,事情可能还不会败露。
最近曝光的海南校长带小学生开房事件、安徽一校长性侵九名女学生案件,河南省南阳市桐柏县黄岗镇斗称沟村小学56岁的教师杨仕富,多年来多次性侵16名女生,短短20天时间,连连曝光8起校园性侵案,件件触目惊心,触动亿万国人的心。
出现这么多的校园性侵案件,国家有关部门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首先要完善有关法律体系,特别是对校园性侵案件,幼童性侵案件,教师性侵案件,性侵奸杀幼童等性质恶略的犯罪案件必须做出分类细致的量刑规定,制定出详细系统的治理对青少年性侵的大法,使各种类型的校园性侵案件有法可依,使犯罪分子无孔可入,使亿万青少年及其家人对于子女的幼年教育更加有安全感和可信度。
中小学更应加强对教师的教育与管理,制定严格的教师管理制度和纪律,对师生在一起单独活动必须做出严格的纪律规定,制定严密的监管和防范措施,要加强对学生的性知识教育,提高女学生的自我防范意识,制定严格的校纪校规,设立举报箱,成立中小学治安管理委员会,受理调查学校发生的各种治安事件,提高学校的管理质量和管理水平。
我国最高法近日公布的教师强奸猥亵学生最高可判死刑的法律大受公众赞扬,可是执行起来恐怕并没有那么简单,他需要系统的详细的配套法规,还需要严格的监管制度和各种必要的措施,更需要有人去落实和监管执行。
韩国安全行政部长官刘正福表示,政府过去推出的众多安全对策没有取得预期效果,因为只把重点放在制定对策上,而没有重视对策的落实。政府将引进缩减目标管理制度,认真落实相关对策,让国民切实感到对策带来的效果。
按计划,韩国政府将在安全行政部长官每月主持召开的安全政策调整会议上盘点各个目标取得的业绩并一年一次公布目标完成状况。韩国政府将从下月起调查性暴力、家庭暴力、校园暴力和不合格食品等四大社会“毒瘤”国民安全体验指数,每六个月公布结果。
对于打击性侵青少年等犯罪活动案件既要有严格的法律,还要有治理目标和计划,并要有具体细致的措施和公开的监督,定期向国民公布,社会各管理部门要做到互通有无,联合行动,齐抓共管,把保护青少年的校园安全真正落到实处,放在首位,使这些祖国未来的花朵能够有一个放心舒适安全的教育环境,无忧无虑的渡过他们天真烂漫的幸福的童年。在这里接受一生中最为重要的一段教育。
稿源:荆楚网
作者:宋九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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