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中午,在泸州城北南光路上的一幕让路过行人吃惊:一支20多人的队伍在街上奔跑,他们将红色内裤套在长裤外面;女生则全部身穿吊带装。有的人背上还贴着字条,上面写着“我没有完成自己给自己定制的目标任务,自愿接受惩罚”。(6月4日《华西都市报》)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不少地方,不少单位为了“集体”利益,奇招迭出。谁说国人“愚笨”?谁曰国人“呆滞”?该房地产公司员工此举无疑于给不解国人者“一记耳光”。
大庭广众之下,穿红内裤“游街”,够“风光”的吧?半裸着身子,反穿着红色内裤,嘻嘻哈哈地游街,够“炫”的吧?用这种方式,不仅使“信心更足,状态更好”,而且还博得了众多的眼球,真乃“喜”哉,“乐”哉!
据报,该公司员工此举乃“自愿”,但这“自愿”的背后难道就没有辛酸的泪水?参加“游街”是因“没完成目标任务”,“游街”是一种“另类”的惩罚。既然把此举定性为“惩罚”,接受者心理就别无滋味?“自愿”的实质是“心向往之而乐意为之”,难道他们向往着不能完成目标任务?所以,这“自愿”,实质是“不愿”,其背后是缺乏了情感的“被逼”。
如果员工真乃“自愿”,其为个人“利益”不顾廉耻就暴露无遗;如果员工真乃“自愿”,那半裸暴露于广众之下就显无羞耻之心;如果员工真乃“自愿”,那就是利令智昏心理变态。这一群“穿红裸游”者,哪一个又是无羞耻者、心理变态者呢?
如果员工此举是“被逼”,笔者就真“佩服”其手段的高超了。用“利益”做诱饵,逼得你满脸笑容,逼得你心甘情愿,逼得你贻笑大方,逼得你还要对他表示谢意。如果该公司真为了“增加他们的收入,提高他们的执行力”,何不对其进行营销技术培训?何不适当看轻自身利益而适度降低目标任务,而非要用“胯下之辱”这手段?如果坐守办公室不费口舌者也穿红内裤游街,就无“情何以堪”之感受?
公司利益要追求,员工“脸面”不能丢。公司求利,不能伤害员工自尊;员工增收,不能自行“羞辱”。不然,在“利益”面前,不管是谁都成了十足的奴隶了。
稿源:荆楚网
作者:蒋延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