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7月1日起将实行居住证积分制度,包括同住子女就读、参加本市中高考等公共服务待遇与其积分分值挂钩。积分指标体系设置加分指标、减分指标、一票否决指标。提供虚假材料等将被纳入减分指标,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及有严重刑事犯罪行为则将被列为一票否决指标。(新民网6月19日)
居住证管理一直以来都存在着各种疑问与非议,上海将要在7月份实行的居住证积分制,指的是在居住证管理中采取积分制度,即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对在其市的具有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的持证人进行积分,将其个人情况和实际贡献转化为相应的分值。不管新条例效果如何,让居住证积分制成为衡量居民价值的标尺是不可取的。
居住证管理本身就不符合时代发展精神。上海经过十多年的居住证管理探索,从最开始的“人才居住证”的实行,到后来的“条件管理”居住证颁发,到现在的“积分管理”指标的实施,可谓是一波三折,也引起了广大民众的热议。每一个人出身都有了户籍,身份证也是到一定年龄不可缺少的,在这种情况下,还要对外出工作的人进行居住证管理,这样的政策是不能让人赞同的。
居住证从条件管理“优化”到积分制,这个过程看起来是在为当地居民着想,实则还是变相的歧视。不可否认的是北、上、广等多数城市是外出务工者前往的地方,也造成了当地的居住压力。但是从根本上,各个省市都是国家的一部分,作为中国的公民,除了自己在出生地所拥有的居住权以外,去其它地方还需要各种证明,连异地高考也成为了许多农民工子女的奢望。这种看似优惠的制度,其实它的存在就是一种歧视,一种对金钱与地位的偏向,这样的制度剥夺了太多人的理想,何谈去完成“中国梦”?
政府的职责是服务人民,而不是利用人民创造的价值大小来为其进行相应等级的服务。一个国家不可能全是富人,我们不能说不是富人就不是国家的公民,毕竟谁也不想过着贫穷的生活,但是社会资产的分配确实又如我们所看到的一样,贫富差距悬殊。富人有能力承担自己所要的,就对国家很少索求,但是穷人就需要国家帮助与支持,如果在这种情况下国家还要同意积分制的存在的话,那么,国家存在的意义也就大大地降低了。
稿源:荆楚网
作者:甘芳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