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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芳利:因“孝”贩毒如同饮鸩止渴

发布时间: 2013-07-25 10:16:17  来源: 荆楚网  作者:甘芳利  进入电子报

  7月23日,余姚法院庭审现场,一位瘦弱的母亲突然向法官下跪,得知年仅17岁的女儿铤而走险贩毒是为了给她治病时,母亲失声痛哭并央求法官将她一起判刑,因为是她连累了自己的女儿。(《现代金报》7月24日)
  “百善孝为先”,这是流传千年的做人的基本准则,也是评判为人子女合不合格的标准。但是,当以孝之名去触犯法律与铁一般的法律相冲撞时,我们的价值观该如何定位这样的“孝”,我们又该怎样去评判这样的人是否合格?虽然一千个观众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但是有一点我们必须要记住,无规矩不成方圆。为母治病筹钱是让人尊敬的,但是以治病为由的贩毒赚钱是违法的,是不可取的行为,就如同在口渴时喝毒药去解渴一样。
  当社会的残酷与现实在我们的生活中蜂拥而至的时候,我们是选择逆来顺受还是乘风破浪,这个需要我们自己去做出抉择。当无数的虐待新闻传遍祖国的大江南北时,为母治病筹钱的消息就如一缕春风让我们欣喜万分,在我们感慨这个世间还是有至善至孝的人存在时,这样的“美德”却在法庭上展现出来,孝心的结果就如“落魄的贵族”一般让人叹息与惋惜。
  但值得注意的是,孝固然可贵,但不能以违反法律为代价。我们在为社会存在巨大贫富差距现象呐喊时,也应该警惕这种不满心理带来的心态“变异”,防止一些危害国家、危害社会行为的发生,倘若发生,罪犯的标签将伴随一生。因此我们应该通过自己诚实的劳动,创造社会价值,获得报酬。
  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即便在我们最困难的时候也不要忘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稿源:荆楚网
  作者:甘芳利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金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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