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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想:垮塌的大桥,有多少痛可以重来?

发布时间: 2013-07-30 10:03:48  来源: 荆楚网  作者:李想  进入电子报

  绵阳一工程师跳楼自杀 正因塌桥事故被调查。(京华时报 7月29日)
  7月9日,盘江大桥垮塌,多车坠河12人失踪。四川绵阳市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处总工程师杨某某前天高坠自杀死亡。绵阳市网络新闻发言人昨天表示,江油盘江大桥7月9日垮塌后,杨某某等人均接受调查。
  事件仍在调查之中工程师杨某某就高坠自杀,到底是良心受到了谴责还是畏罪自杀,亦或是失足坠楼,现在谁也说不清楚。如果认为一死了之就可以逃脱应有的惩罚,那么在盘江大桥垮塌中失去的生命又何罪之有?
  地震洪灾、天灾人祸,本是自然灾害,我们不能怨天尤人。但某些灾害和次生灾害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往往是这样那样的人为因素造成本可避免的事故灾害发生,不得不值得我们痛定思痛!
  校车事故、动车事故、各种矿难、食品安全事故,每一个事故都考问着我们的政府、我们的责任者。如果非要牺牲人民的生命才能作为教训而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机制,为什么我们不能先防患于未然,先建立严格的机制,对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给予最严厉的惩处,启动终身问责机制,让他们不敢贪、不敢腐,不敢造假、制假,不敢在质量问题上马虎大意,不敢拿人民的生命当儿戏。将心比心,如若责任者能把人民的生命发在第一位,用良心做质量,用良心保安全,哪来什么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惨痛的校车事故、造成众多家庭破碎的矿难事故……
  太多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太多的惨痛的血的教训,已给我们上了深刻的一课。不要出了事故才去填补漏洞,不要再用人民的生命换醒制度,这样的代价实在太大太大了,我们的人民经受不起!
  安全系于责任,责任重于泰山。“安全责任,重在落实”,这沉甸甸的八个字,字字千均。众多的安全事故,最后查找原因,大多数是人的因素,人的责任意识不到位、安全意识不到位,隐患未消除所造成的。我们不能一味地追责,对于已成的事实,不能推诿责任,相反地,应当理性面对,遇到问题解决问题,将尽可能的灾害降至最低,避免次生灾害的发生。
  安全事故,生命之殇。我们宁愿听到人民的骂声也不愿听到人民的哭声,希望每一级政府建立完善相应的预防机制、责任和问责机制,责任者用良心做事,用生命维护质量安全,唯有这样,人民的生命才有保障,人民的安全才有保证!
  稿源:荆楚网
  作者:李想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金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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