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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沁:官员卖“种子”酿恶果根本在于权力观跑偏

发布时间: 2013-08-01 11:59:28  来源: 荆楚网  作者:蒋沁  进入电子报

  7月29日,记者从南阳市检察院获悉,方城县农业局违规推广新麦26种子,导致该县小麦减产2亿斤案件最近有新进展,该县农业局副局长刘会合涉嫌滥用职权,于7月27日被刑拘。(7月31日 中国网)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农业作为国家的基础产业,从中央到地方无不高度重视,出台多项惠农政策大力扶持。农业局作为主管农业的部门,本应执行好上级的政策,带领本地农民做大、做强、做好农业产业,帮助本地农民脱贫致富,改善民生。但方城县农业局副局长刘某在上级通报该地区不宜种植“新麦26号”种子的情况下采用违规操作手段帮助其妻获利推广此种小麦“种子”,最终获利仅9000元,直接导致该县小麦产量减产2亿斤,给人民群众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和伤害。仅仅因为9000元的蝇头小利,局长大人您何以如此忍心致群众利益,党纪国法于不顾,最终落得如此下场实在是耐人寻味。
  这年来,官员亲属利用官权经商获利的案例真是不少,如河北省委原书记程维高纵容其子非法经商,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利用其主管城建的便利为其子经商提供方便;更有父亲曾是房管局长、母亲经营地产公司、自己拥有十几套房产的郑州“房妹”横空出世。这些案例令人误以为,官员亲属禁止经商的规定早已作废了。
  其实,对于官员及其亲属经商的现象,一直并不缺乏禁止性政策规定。早在2004年2月18日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发布施行,明确规定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不得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经商。为何官员亲属经商想象屡禁不止?笔者认为,归根结底还是权力观的“跑偏”,在官场上流传着一句话“有权不用过期作废”,这句话被很多不法官员误读,认为权力是谋取自身利益的工具。也许正是这种“跑偏”的权力观,导致了部分官员思想迷失,在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中流连。目前,中央在反腐的道路上“老虎、苍蝇”一起打,不少“老虎”、“苍蝇”纷纷落马,对问题官员起到了震慑作用。但在打击的同时,纠正官员“跑偏”的权力观同样重要。
  稿源:荆楚网
  作者:蒋沁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金慧)
关键词:蒋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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