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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芳利:金钱奖励守规驾驶员是偏颇之举

发布时间: 2013-08-16 08:52:46  来源: 荆楚网  作者:甘芳利  进入电子报

  郑州市文明办将设立交通文明奖励机制,将分别对3年、5年、10年内无违章记录驾驶员进行奖励。(大河网8月15日)
  文明是城市之本,遵守交通规则是每个驾驶员都必须践行的。无规矩不方圆,车辆闯红灯、不按规定行为行车、乱停乱放停放等不违规行为不仅影响到了城市交通的畅通和秩序,还彰显出城市的基本文明素质。郑州文明办计划设立交通文明奖励机制,对3年以上无违章记录驾驶员进行奖励,若出于促进驾驶员遵纪守法、提高文明素质的良好初衷,也不无不可。
  但这种做法是不是就能杜绝城市的不文明行为呢?其实不然,以往部分城市就以奖励金钱的方式,来鼓励行人遵守交通规则。但这种短期的、不固定奖励和用钱来买文明的做法很快就束之高阁。那这次用3年、5年、10年来作为奖励周期,虽然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恐怕也会陷入操作细节不明确、机制行之无效、在受到变数的情况下不能坚持下去等瓶颈。
  理论上讲,不遵守交通法规就应该受到处罚,这也符合基本法理。虽然能长期遵守法规的驾驶员值得鼓励,但也没有必要以金钱奖励的措施来回报守法者。倘若将这样的思想放大来看,不逆向出行、不酒后驾车、不随地吐痰、考试不作弊、不在公共场所吸烟等都能重奖,市民不偷不抢不嫖娼,也应该得到重奖,官员不贪污腐败更应该得奖,这岂不会让社会、让法律、让伦理乱了套?
  其实,恪守公德、遵章守纪是法治社会应有的基本底线,文明行车应当从提高驾驶员的规则意识入手,而赏罚分明则是落实执行制度和建立执法公信所采用的恩威并重的通行做法,仅靠奖赏带动,只能是只栽花不栽刺的偏颇之举,不足以让违规者警醒。
  因此,作为城市管理者,在引导市民遵守交通规则,做文明市民的举措上,要加强宣传,让驾驶员深刻认识到违法行车、停车的危害;还要强化管理,对驾驶员的违规行为还是要批评教育,做出适当的处罚,另外还可以让违规驾驶员义务参加交通文明劝导,在劝导他人遵守规则时也可增强自己的文明行车意识。
  稿源:荆楚网
  作者:甘芳利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金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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