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专家非常赞成“百姓为呼吸新鲜空气买单”的说法。(9月25日《南方都市报》)
毫不客气地说,此说实乃扯谈。须知,常识告诉我们,呼吸新鲜空气是百姓的“天赋人权”;为公众提供新鲜空气,实现其呼吸新鲜空气权,乃是公共政府的天职,也是现代政府存在的理由和前提。百姓不能呼吸新鲜空气,不是百姓的责任而是政府的责任,“百姓要为呼吸新鲜空气买单”,显然在理论上不合逻辑,在逻辑上说不过去。
尽管所谓的“百姓要为呼吸新鲜空气买单”之说,主要是就税收而言,貌视有理,其实不然。按照该专家观点:中国民众也应该转变意识,主动承担环保责任,治理环境的成本需要公众支付。从经济学角度讲,所有政府支出实际上都是由公众支出,因为政府财政主要源于税收。政府进行财政拨款,实际上这些钱都是对百姓的税收。其实,此言差矣。一方面,百姓是否同意“为呼吸新鲜空气买单”不是政府说了算,而是要看纳税人脸色,问他们答应不答应;再一方面,就算退一万步讲,公众不得不“为呼吸新鲜空气买单”,“单”价如何、“买”多“买”少也不是政府说了算,也要问他们同意不同意,答应不答应。
事实上,就中国当下而言,“要为呼吸新鲜空气买单”的,恰恰不是百姓,而是少数咎不可辞的地方政府和地方官员。因为眼前的事实,主要正是源于他们发展观、政绩观出了问题,才导致相关地方污染严重,致使百姓呼吸不到新鲜空气,要买单的是他们,而不是百姓。当然,“买单”绝对不是简单经济之“单”,而是要藉以对环境保护不和节能减排不力,导致百姓呼吸不到新鲜空气官员的问责,让他们不仅买道义的单,更要买政治的单。
即便就经济角度而言,因为“百姓呼吸不到新鲜空气”也不能由百姓一方,甚至主要不能由百姓一方“买单”。以出行呼吸新鲜空气说事,如果只是简单化粗野化地藉以能源直接涨价,抑或征收所谓拥堵费,上牌摇号竞价,单双日限行,等等等待,单方面让百姓“买单”,则既有失道义公允,又不合法治正义,可发断言,如是,也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百姓呼吸不到新鲜空气的问题。我倒要请问的是,真欲让百姓呼吸到新鲜空气,为什么就不想想在治理公车、减少公车专车上多做文章,让用纳税人钱养活的“人民公仆”为纳税人买单呢?
说白了,“百姓要为呼吸新鲜空气买单”思维,不过是简单化片面化的懒政思维,其既有悖于人民政府为人民的根本宗旨,又不符合治理环境科学发展观。其注定既不会得到民意认同拥护,也不会带来全民合力治理环境速效显效的正效应。
稿源:荆楚网
作者:陈庆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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