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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健:依法强拆莫成法外“自留地”

发布时间: 2013-11-28 09:58:14  来源: 荆楚网  作者:刘健  进入电子报

  昨天上午,长沙天心区裕南街杏花园社区一住户称自家遭强拆,自己和家人被拘禁3个半小时。区政府相关部门称,该楼层部分面积涉及违建,拆迁人员属于合理拆除。(11月27日《京华时报》)
  行政强拆诟病多已是不争事实。虽然针对违章建筑的强拆目的都合法,但稍有不慎就会落入程序违法而备受质疑。根据行政相关法律,强制拆违仍需穷尽“依法界定违法性质、做出书面处罚决定、告知异议权利”等必经程序,才能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而执法过程必须严格依照法定,亮证执法,禁止出现偷偷强拆执行。
  单从线索来看,既然建筑违章,就不应存在房主“要价太高”的问题;而从视频证据来看,执法过程或存在限制人身自由、扩大强执范围、损坏私人财物,以及警方不作为之举;再加上记者所调查该项目“用地批复早于公司成立”,若真如当事人所言“既无合法违章认定书,也没有合法执法文书”等法定程序,恐怕会留下“官商合谋、以暴易暴、借拆违推动拆迁”的口实。无独有偶,此前长沙女教师因相同拆迁项目遭遇“亲情逼拆”一事,更让此次强拆的官方解释变得迷雾重重。
  毋须讳言,此次强拆程序非法已然背离“行政法治”原则。究其根源,除执法者法律素养不足外,恐怕还有地方政府对政绩的暧昧。近年来,土地财政及政绩工程驱动下的强拆从未间断。有人甚至断言:每一次强拆背后都有官商勾结的影子。一些地方政府以为手执“中心工作、特办工程”的圣旨,身披“公益项目、民生工程”的外衣,就可以滥用“亲情逼拆、连坐问责”的方式强力推进。这种唯权力独尊而漠视民意、法治之举,越是打着冠冕堂皇的幌子就越是显得虚伪可怖。类此把玩权力之术,非但让合法目的得不到落实,更连同正义价值和公序良俗也一并株连。
  当权力本位僭越法律之上,“看得见的正义”(程序正义)就会消失。当“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成为一种规则,那么执法者就会熟稔对法律的“选择性适用”——但凡有利于拆迁、有助于效果尽快实现的任何方法,都可以套上法律的外衣,甚至不惜将法律肢解——进而将法律矛头单纯指向行政相对人。与此同时,执法者必然会“选择性无视”法律设置的自我约束和监督义务,而将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变成法外“自留地”。
  显然,此种伎俩——尤其随着网络社会和法治建设的深入——无法掩盖程序违法和手段非法的事实。对此,即便能通过舆论监督、政纪问责以及司法手段予以矫正和救济,但终将会变成烙在政府公信和法律权威身上的“疮疤”。
  唯有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治理现代化水平,踩在法律的线内,慎之又慎地解决包括拆迁在内的一切现实问题,才不至于“污染了正义河流的源头”,让百姓失去对法治的信仰和对政府的信赖。
  稿源:荆楚网
  作者:刘健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杨虹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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