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12月6日通报查处了中粮集团所属中粮肉食公司公款以“试吃”为名送节礼的违纪行为。通报显示,今年中秋节前,时任中粮肉食公司总经理江国金提议并决定将部分新产品送中粮集团有关人员“试吃”,办公室主任助理林强参与研究并具体办理,送出礼品113份,合计53788元。国资委称,中粮肉食公司以“试吃”为名行送礼之实,属于用公款送节礼的违纪行为,国资委纪委给予江国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林强党内警告处分。(12月8日央视《新闻30分》)
看了这个报道,笔者认为,中粮集团所属中粮肉食公司公款以“试吃”为名送节礼的违纪行为被查处具有深刻的警示意义。
其一,对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现实中总有一些人还是按照“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潜规则,心存侥幸,自以为是,拿中央政令不当回事,暗使歪招采取以试吃为名等各种方式规避。但在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对违法违规违纪零容忍的今天,谁乱来,谁就吃不了兜着走;谁阳奉阴违,谁就可能被处理。八项规定不是摆设,而是实打实的规定;就是再花样翻新也难逃党纪政纪查处。
其二,以“试吃”为名送礼违纪被查处再次敲响了廉洁自律的警钟。领导干部要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身体力行切实把“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把“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贯穿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而侥幸心理绝对是麻醉剂。
其三,落实八项规定没有终点,也没有止境。各地纪检监察部门时刻擦亮双眼,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应始终保持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之状;同时,要尊重民众的知情、参与、表达和监督等权利,最终实现党风、政风的根本好转。
稿源:荆楚网
作者:李六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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