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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彪:不要把“撤职”作为唯一的“杀手锏”

发布时间: 2014-01-03 16:52:11  来源: 荆楚网  作者:于彪  进入电子报

  2日下午,国家电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对副局长“老百姓是给脸不要脸的玩意儿”言论作出回应,称经过调查,网上流传的视频属实,“副局长”实际为四平市城郊供电分公司的副经理孙建国,该公司已于今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孙建国做出撤职处分的决定,要求其反省检查,并称下一步将对公司加强管理,遇到类似事情将严肃处理,绝不姑息。(1月2日《新京报》)
  “泾溪石险人兢慎,终岁不闻倾覆人。却是平流无石处,时时闻说有沉沦。”但凡处在关键位置,群众时常关注,上级时时监督检查的单位,其领导职工必定“如履薄冰,如临深渊”,时刻注意自身言行,这样的单位反而不容易“出事”;而社会、媒体关注较少,行政环境相对“宽松”,工作环境相对“封闭”的单位,则容易自我麻痹、自我满足,成为“官本位”思想发酵的温床。此副经理在记者面前大放厥词,则是监督缺位“惯”出来的“典型”。
  凡事“防患于未然”,总是比事后整改、批评、处罚来得更有力度和更为有效。此干部敢于在记者面前“坦陈心扉”,可以推断,其心有“官本位”思想恐怕并非一朝一夕。而与其“朝夕相处”的领导同事并没有在错误观念“苗头初现”的时候进行纠正和打压,而是任由此观念萌芽、发酵、蔓延,在错误言行已出现、恶劣影响已造成的时候再“亡羊补牢”、严肃处理、铿锵表态,颇有马后炮的意味。
  《邹忌讽齐王那纳谏》中写到,因妻私之,妾畏之,客有求之,皆很难听到真话。现实工作生活中也是如此,领导督察、同事提醒虽能对干部时刻保持优良作风起到一定积极作用,却由于“低头不见抬头见”,很难真正抹下“面子”、黑下脸来一针见血地对错误行为、观念进行批评指正,存在相当的局限性。因此必须下大力气构建公开、透明的工作环境,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将干部全面置于“阳光”之下。
  “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姑息纵容、规避监督虽能让犯错干部逃避一时的惩罚,能掩盖一时的矛盾,却不能让部分问题干部服下治病之药,根除所患之“疾”,并不是真正关心关爱干部。逃避阳光,只会让“疾在腠理”恶化到“疾在骨髓”,而这时再“曝光”,不仅于想要“保护”的干部无益,更会更大程度地破坏干部的整体形象,使本不平静的舆论更加泥沙俱下。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也是最好的作风保鲜剂。“撤职”虽能最大限度地震慑问题干部,起到杀鸡儆猴的作用,却不能把它作为唯一的杀手锏。加强日常工作监督,为干部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加压至关重要,只有营造一个不敢犯错、犯错能改的透明环境,才能最优地管理干部队伍。否则,小错不管,大错撤职,再换个人继续犯错,走一遍“撤职”流程,又有什么意思?
  稿源:荆楚网
  作者:于彪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罗莎)
关键词:给脸不要脸;电力;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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