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反“四风”的当下,豪华、超标办公室及车辆,总是那样刺痛大众的神经。
“有网帖称辽宁大学党委书记办公室有三处、总面积达500平方米,装修豪华,有床有卫浴,办公室面积及配车都涉嫌超标。”(1月6日《人民日报》)
如果网帖属实的话,看人家这办公室,多达三处(暗合“狡兔三窟”之说?)且面积惊人,真是相当受用。对此,学校方面断然否定,称“党委书记办公室只有一处,在蒲河新校区,具体面积没有测量,应该不到100平方米,只是做了满足办公需要的基本装修。”姑妄信之。从媒体曝光的办公室照片来看,果然宽敞大气,说其“豪华”,也未尝不可;再看其座驾,赫然是奥迪A6L,价格在30多万至70多万之间。由是观之,校方的自说自话,似乎和实际情况矛盾,难以自圆其说。这需要有关方面出面澄清。
查看去年11月下旬中央发布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第41条规定,“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应当按照标准配置使用一处办公用房,确因工作需要另行配置办公用房的,应当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从这一点来看,辽宁大学党委书记肯定不允许有三处办公室,即使只有他们自己说的一处办公室,面积七八十平方米也是超标的。作为辽宁大学党委书记(正厅级),按照标准,其办公室面积为24平方米。至于校方所言“我们并不确定是否应参照党政机关相关规定”,明显是搪塞之词。《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附则中明确,“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本条例执行。”辽宁大学自然在条例规定之内,一句“不确定”恐怕不是违规的理由。
至于该大学党委书记配“专车”,更是逾矩。早在1994年,中央《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就明确:部长级和省长级干部按一人一辆配备专车;现职副部长级和副省长级干部,保证工作用车或相对固定用车。作为正厅级的辽宁大学党委书记,严格按照中央精神,就不能够有所谓专车。
对于党委书记办公室超标及违规配置公车,辽宁大学应该毫不含糊予以整改,并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厉行节约,不仅要管住“舌尖上的浪费”,更要管好“办公室的浪费”“车轮上的浪费”,坚决反对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阳奉阴违。对于胆敢对中央规定置若罔闻者,要严格责任追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这样,《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才能得以不折不扣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方可蔚然成风。
稿源:荆楚网
作者: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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