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实验高级中学多名高三学生因订购校外餐物被学校处以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前天深夜,网友“登车揽辔之志”@本报官方微博反映了此事。这名网友认为,学生订购校外餐物,学校就给予这么严重的处分,似乎有点不合情理,他建议学校应该撤销对学生的处分,提高食堂伙食质量。(1月7现日代金报)
为了学生用电安全,学校宿舍没有充电的插座,如果手机想充电,就要去食堂充电,1次收费5角(城市中国网综合 2013年9月12日);哈尔滨一所高校开始禁止桶装水进宿舍楼,因为他们觉得桶装水“太危险”,学生用水可到小卖部买瓶装水(华西都市报2013-05-12);云南普洱景谷一中3名高中生带饭进教室,继而被学校开除(2013年11月30日新华网)……看上去这一庄庄、一件件都是“为学生”,但公众并不领情,究竟其背后藏着什么猫腻,司马懿之心路人皆知。
有人甚至怀疑他们这是“生财有道”。动辄开除学生,给学生记过处分,是否懒政的表现,但就对于备考的高三学生来说,这么大的心理压力会直接影响学生状态应该不为过。学校食堂是为学生服务的,学校的一切工作都必须配合教学工作,难道学生点外卖,比升学还重要?这是否偏离了教育的宗旨?
学生点外卖就如此不可饶恕,动了谁的利益?我们为什么不能从学生点外卖,想到食堂的菜肴可能难以满足学生?而是一味处罚学生,牛不喝水强按头强迫学生吃食堂?如果说这是一种惰政行为,是服务意识问题,难道其背后没有权利红利?为什么受处罚的总是学生,而不是学校反思,改进工作?点外卖受处分请不要拿“为学生”说事。
稿源:荆楚网
作者:韩玉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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