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陕西省政务网站公开信息显示,2000—2012年期间该省共有266个政府议事协调机构新设或调整,其中,陕西省纪委监察厅参与62个机构,并在12个机构中任组长或副组长职务。经统计,陕西省纪委监察厅在其中肩负的职能,不仅有资金清理、行政改革,还包括人口普查、援建小学等。(1月10日新华网)
据统计,陕西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中,需要纪检监察部门扮演“主要角色”的,涉及安全、医疗、政务工阿奎、惠民帮扶等各种工作领导小组以及议事协调机构。 曾任陕西省监察厅副厅长的岳崇“最忙”,他曾先后在38个机构中担任相应职务。岳崇虽仅在3个机构任副组长(副主任),但按照议事协调机构职责要求,当其他35个机构开会时,他作为机构成员也需参加。其曾任“成员”的机构甚至还包括陕西省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等。
现如今,纪检监察部门被拉入各种议事协调机构、领导小组是常有的事,究其原因,还是与职能职责有关,任何机构和单位都离不开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作用,也与其权威性有关。“一般情况下,纪委书记是地方的常委,相比同级政府部门话语权和协调能力更强;另外,纪检监察部门负有执纪监察的职责,具有相当的威慑力。”故而加入领导小组很有必要。
但同时担任38个机构的相应职务,还真是罕见,如此身兼数职,估计想不忙都很难。现在很多单位,在上级部门文件要求做实事之前,都会先出一大堆文件,为了有资料文件备查,就会有各种领导小组,各种指导组、综合组、办公室形成的临时机构文件,但要问是否有实际意义,估计作用也不会太大,也只是虚有其名而已。
尽管成立了相应的各种临时机构,但实际具体操作,具体实施部门还是原来固定的相关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中的许多成员连自己是干什么的都不知道。
在要求精文简会的今天,笔者认为,各级部门更应该严格执行中央的各项规章制度,少开会多办实事,少出文件多走基层,类似于成立各种机构,领导干部身上各种头衔的这种看似外强中干的文件不要也罢,真正的为民服务还是要在办实事上下功夫。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张雨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