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第一批教育活动总结暨第二批教育活动部署大会上强调,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之所以能够取得重要成果,主要是我们坚持中央和领导干部带头示范,坚持开门搞活动,突出问题导向,以问题整改开局亮相,以问题整改注入动力,以问题整改交出答卷,坚持标准,严格把关,不断拧紧螺丝、上紧发条,保证活动不走过场。(1月21日《人民日报》)
湖北“水法”十问目前已经推出了前五问:一问“九龙治水”不到位,二问《条例》如何立,三问怎样审议表决,四问上游排污下游遭殃谁来买单,五问身边的污染谁来管……围绕《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法(草案)》审议、出台,《湖北新闻联播》栏目组主动策划,组织精兵强将来到湖北各地水污染严重的县市农村和乡镇,以及相关企业的排污点,几乎踏遍了那些与水污染有关的看得见的和看不见的沟沟岔岔,通过采访当地居民、企业法人、主管部门领导,业内专家学者,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环保志愿者,倾听呼声、追问关切,对湖北的水污染问题连连发问,恰恰体现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问题导向”。
做好教育实践活动前后两个阶段的有机衔接决不能空对空,提倡“问题导向”讲究的就是面对面、实打实,讲求的就是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群众反映强烈就整改什么问题,问题整改的过程,实质上就是“照镜子、正衣冠、洗澡治病”的过程,就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的过程,就是锻炼党性、践行宗旨、扫除“四风”的过程。湖北省针对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立法事项——水污染防治接连提出十大问题,就是在坚持开门搞活动,突出问题导向,以问题整改开局亮相、注入动力、交出答卷。
湖北“水法”十问,本着不回避、不遮掩、不搪塞的态度,发动全省20余万党员群众关注和参与立法,是开门搞活动的生动体现。针对权责不清的多头管理、《条例》文本的修改完善、跨域水污染的责任分割、身边群众反映强烈的污染问题做选题、访专家、追责任、察整改,整个立法过程、治理过程毫无保留地曝光于干部群众面前。湖北省通过直面矛盾、分析矛盾,寻找矛盾解决的办法,通过实打实的整改落实,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水法”十问所凸显的“问题导向”,所体现的“问题整改”的务实精神可谓扎扎实实、掷地有声,为全省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了个好头,也为全国范围内深入推进教育实践活动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洗洗澡、治治病”不是一句空话,就是体现在对问题的反思、分析、整改和落实之中。伴随着《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法(草案)》的颁布,我们有理由相信接下来的教育实践活动必然会在破解难题、惠及民生方面不断取得新的实效。
稿源:荆楚网
作者:胡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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