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中共中央新颁布实施《干部任用条例》。近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首次提出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对违规使用干部“零容忍”一查到底,严厉惩处。对跑官要官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并记录在案,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对买官卖官的,一律先停职或免职,移送执纪执法机关处理。(1月26日《京华时报》)
党管干部原则历来都是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最鲜明的政治特色,选好用好干部,既是党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执政能力、执政水平的需要,也是做好服务群众、服务发展和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石。
党历来重视干部选任工作,党的十八大更是明确提出,要“扩大干部工作民主,提高民主质量,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习总书记明确提出了“好干部要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20字标准,为干部选任工作指明了方向。
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指引和方向,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干部选任工作总体上呈现了较好的态势,如因公殉职的北川副县长兰辉等一系列好干部的涌现,给干部工作树立了新时代的先进典型。
但与此同时,据人民网报道:从四川省原省委副书记李春城落马开始,至今已有19名省部级高官落马,“打虎”硕果累累。在让我们庆幸党和政府的大力反腐的同时,更让人警醒,干部选任和管理使用是一道永远都做不完的题,必须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和极大的力度,才能让群众真正满意。
而今,中组部《意见》的印发,实际上就是从制度层面完善干部选任工作,用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期化、长效化的方式,用敢于直面问题和困难、动真碰硬破解难题的决心,打破干部选任中的“潜规则”和不良作风,真正把那些为民务实清廉的好干部选出来、用得好。
所以,中组部《意见》的出台,正传递着清廉选任干部的“好声音”,我们既期待这样的声音能一直引导干部选任工作,也期待组织部门能够把这样的声音落到实处,更期待这样的声音能够破除违法违纪违规的干部选任、选出真正的好干部,真正做到让党和群众满意。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张述
瀵逛笉璧凤紝鎮ㄨ璁块棶鐨勯〉闈笉瀛樺湪鎴栧凡琚垹闄!
10 绉掍箣鍚庡皢甯︽偍鍥炲埌鑽嗘缃戦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