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查办的案件中,就有21人是单位一把手。”昨日,中共厦门市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召开,省委常委、厦门市委书记王蒙徽谈及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调要把一把手的权力“晒出来”。(《海西晨报》1月28日)
众所周知,当前官员违法违纪案件频发,在一定程度上正是缘于对“一把手”监督困难。一些地方查办的官员中,60%以上是“一把手”。譬如厦门中纪委去年查办的案件中就有21人是单位最高领导。实际上,在“一把手”腐败案中,有一个突出特征,就是把“一把手”变成了“一霸手”。言及于此,不难发现,若想让“一把手”远离贪腐关键还得强化分责分权。
其实,这些主要领导干部飞扬跋扈,一手遮天的霸道行迹都是破坏民主的典型代表,而领导自己说了算的“一言堂”又明显是滋生腐败的温床。且在实现中确实有很多官员没有意识到坚持民主作风的重要性,固执地认为民主建设是党和国家的事,对自己并不重要,身为单位负责人自然有权对大小事务拍板做主。试想,在民主受伤、监督缺位的情形下,权力又岂能不滥用?
有道是“绝对权力即易滋生绝对腐败”。倘非仗着手中公权即可“不费吹灰之力”的为所欲为,中饱私囊,又有谁敢顶风作案,以身犯险?今天收一万,明天贪十万,私欲急速膨胀,胆量成倍增长,岂能不从小贪坐大成巨贪?说千道万,作为“一把手”的官员为政“跑偏”不还是源于权力失控。因此,归根结底还得重视对“一把手”权力的限制。
笔者认为,须在领导班子内部形成权力制约协调机制,让一把手不再具体直管人事、财务、审批、执法等事项,而由班子内的其他成员加以协助与分管。且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收费、和违规任用干部、违反财经纪律等事项亦应严格采用“集体决策”形式讨论决定,严禁“一把手”个人进行审批决定。相信,唯有搞好分责分权,才能让“一把手”腐败大戏真正淡出公众视线。
稿源:荆楚网
作者:祖长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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