坊间有段顺口溜:端阳端5天,中秋中8天,过年耍过正月间。法定意义的春节期间已经结束,但过年的气氛还在绵绵不绝。既然还在过年,人们就还在经受烟花爆竹的考验,安全就还会受到烟花爆竹的威胁。
据新华社报道:1月30日0时至2月6日12时,全国共发生火灾17760起,死亡43人,受伤17人,直接财产损失5186万余元……这些数字看起来枯燥,但反映出的问题是:公共财力在无端削减,生命受到严重挑战,真金白银大量流逝,安全意识极其淡薄。尤其当这些问题的罪魁祸首都共同指向于烟花爆竹时,我们还能对燃放烟花爆竹无动于衷吗?
为了让群众过一个欢乐平安的春节,不少地方有条件甚至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这无论从安全还是“治霾”角度考虑,都是一件好事情。然而,总有人说,燃放烟花爆竹是民俗、是年俗,不燃放烟花爆竹就没有年味。果真这样吗?让安全特别是生命与民俗、年味博弈,民俗、年味无疑应该退而求其次;再说,早就有媒体大声疾呼:没有“火药味”就是最大的年味、“文化味”是最新潮的年味……
还有几天是元宵节,肯定还有一番燃放烟花爆竹的高潮。但是我们不妨扪心自问:我们燃放烟花爆竹,能做到百分百保证自己和他人的财产和生命安全吗?如果谁敢拍着胸脯保证,我看放放燃放烟花爆竹也无妨;如果我们没有把握,我看还是不去沾惹燃放烟花爆竹为好。一个春节、一个元宵不放烟花爆竹,年味不会因此而淡下来,天更不会塌下来。
牢记血的教训,绷紧安全大弦,攥紧手中的烟花爆竹,好好掂量掂量一番,做出正确而无悔的选择:元宵节,烟花爆竹放还是不放?
稿源:荆楚网
作者:毛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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