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下午4点,随着指挥长一声令下,一座屹立在南阳市区汉城河畔的24层高楼,顷刻间化作废墟。此前两年内,这座建筑在没有取得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不顾有关部门的干预顶风建设,最终成为汉城河的防汛大患。(2月27日《东方今报》)
一座阻碍城市防洪的违法建筑被爆破拆除,24层的高楼顷刻间化为一堆建筑垃圾,“一方面是向外界显示南阳市治理违法建筑的决心和态度,另一方面是以汉城花园为反面典型,进一步规范南阳市的房地产开发市场”,自然是一件值得称道的好事。尤其是由于这座违章建筑的大楼已经开始销售,有103户市民已经花钱购买了这违建的房产,为了保障这些居民的利益,政府还垫资2400万元,退还了103家购房户的购房款,才正式启动爆破违建的行动,“市民李先生对政府这一举措赞赏有加,他说,拆除违法建筑应该,但政府能首先考虑到不让群众遭受损失,优先民生,这一点值得点赞。”从报道的字里行间,我们都能读出记者对南阳市这次拆除违建大楼的赞许之情。
然而,“在开个小卖铺就会有执法人员上门盘查的时代,这么大的楼盘诞生,没有惊动相关部门?大楼建设一证没有,哪些管证的部门又是怎么去管的,怎么去查的?”在明确回答居民质疑的这些话之前,这样的赞许恐怕还难以让我们百姓苟同。
其实,违建大楼长大以后再拆除的“爆破工程”,并非只此南阳一处,即使在南阳,恐怕也并非只此一楼。为什么有些开发商在“五证”皆无的时候,敢于冒投资几千万元最后被化成一堆废墟的风险,干起违法盖大楼卖房产的勾当?我猜想其中原因不外有二:一是开发商一旦把大楼建成,生米煮成了熟饭,大多都能或通过各种关系,或多缴若干罚款而补办手续,从违法转化成为“合法”,于是让一些开发商有了违建的自信和冒险的胆量;二是开发商通过暗箱操作,已经得到过某些权力部门的默认,所以才敢于在职能部门来检查时,“开发商厉害得很,门一关,一个都不让进!”然而这两种原因,政府管理执法部门似乎都难以辞其咎。当然还有第三种可能,就如一位律师所说:行政处罚有一套严格程序,要真正阻止大楼建设,最终还需法院执行,而一套程序走完的时候,大楼也建起来了。依法处理固然需要一个过程,但如果法院审理判决执行的时间比一座24层大楼的建设还慢,岂不是“急惊风碰到了慢郎中”,要等人死了才开始抢救?这样的过程恐怕应当简化,需知等到大楼建成再拆违,不管是政府垫资今后向开发商追讨,还是开发商掏腰包拆除,无价值消耗(浪费)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都是我们国家宝贵的社会资源和社会财富。
对于违法建筑,理应把它扼杀在地平线下,而不能任它冒头,更不能让它长到24层时,再来兴师动众爆破拆除。任何一次爆破违建的大楼,我认为都不是政府的政绩,而是一种严重浪费社会财富的“败绩”。但愿我们今后不再读到这样的新闻,更希望我们政府的有关部门能够像城管盯紧违法的小卖铺一样,盯紧那些正在打地基的无证建筑工地,保障在今后的城市里,再也见不到属于违章建筑的24层大楼出现,这才是一个政府应尽的责任。
稿源:荆楚网
作者:金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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