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会所中的歪风”成为各地区各部门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严肃整治的重点,一些在公园和文物保护单位开设的私人会所被停业整顿,一些在名人故居、文化遗址等场所开展的经营活动被叫停。(2014年2月26日新华网)
自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和狠刹“四风”等一系列反腐倡廉措施出台之后,各种公开场合的公款消费已有所收敛,广大群众也切实感到了干部作风的明显变化。然而,近期,在闹市僻静的角落,在郊区优美的山林,甚至在一些历史建筑和公园之内,许多私密会所的生意却逆势上扬,成为少数领导干部的法外逍遥之所,群众对此十分反感。
公园姓公,其一山一水、一丘一壑,每一块绿地、每一处设施,都是公共资源,理应为公众所共享,惟其如此,才能名副其实,实现公共资源利用效益的最大化、最优化。如果公园被会所侵蚀,而会所让寻常百姓可望而不可进,或不敢进,这样的现象岂非怪事?这样的会所有何理由存在?
针对这种公共资源被私有化的现象,中央专门下发通知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可谓又准又狠,击中了“四风”之疾的“命门”。从整治公开场所延伸到私密会所,显示了中央不仅要阻止公共场所的奢侈浪费,也要防治会所中的隐性腐败,如此无缝监管,方能真正唤回官场内外的清风朗月。
当然,“四风”问题的形成非“一日之寒”,“四风”问题的解决也不会“一蹴而就”。整治会所歪风,还需要多管齐下、形成合力,方可收到实效。
一者,一些政府职能部门加大介入力度,比如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要对会所的经营方式及范围、入会资格、财务状况进行严格监管,防止其沦为腐败分子逃避监督的温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更要坚决落实好有关纪律规定,增加监督检查的频次和力度,管好官员的“8 小时之外”,对顶风违纪者决不姑息,提高执纪监督的实效性、震慑力,让官员远离高档会所,远离腐败。
二者,有关部门要创造条件,建立更加广泛的社会监督平台和渠道,为群众监督提供便利,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将权力的运行充分“曝晒”在社会监督的“阳光”之下,让监管部门的“零容忍”,转化为全社会的“零容忍”。
三者,“会所歪风”的兴起源于公款消费的支撑,如果能从根本上管住公款乱消费,高档会所就难以“会”得起来。也就是说,虽然私人会所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公款奢侈消费,但公款能够被用于奢侈消费,并非仅仅是因为有这样的场所。换言之,只有约束好官员手中的公权力,以更严密的监管、更完善的制度,不断推进“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完善相关的财务制度,管好公共财政的钱袋子,杜绝官员奢靡消费的经费来源,才能彻底防止私人会所沦为公款吃喝的乐土。
苏轼在《前赤壁赋》中写道,“惟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耳得之而为声,目遇之而成色。取之无禁,用之不竭。是造物者之无尽藏也,而吾与子之所共适。”公共资源是公众共同的宝贵财富。清理”大隐于市”的腐败会所,不仅关乎反“四风”,更关乎公众的生活品质,关乎法律法规的尊严。依法依规将公园里的会所拔掉,会所的歪风才无所凭恃,风吹云散。
稿源:荆楚网
作者:诸葛赤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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